[證據] 不服Gossiping板主hateOnas退文之處分 (信件2)
※ [本文轉錄自 HermesKing 信箱]
作者: 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
標題: Re: 退回文章(新聞超貼)Re: [新聞] 國台辦:服貿已簽署 有其權威性
時間: Thu Apr 17 11:28:50 2014
※ 引述《HermesKing (Hermes)》之銘言:
: 版主大人,您好:
: ※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 ‧ 回文以及新聞備註內張貼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新聞內容或者新聞連結)
: : 必須加上至少二十字評論或分析,違者將視為張貼過期新聞刪除或超貼新聞退回
: : (公式:同一篇文章內張貼過期新聞的數量 * 20字 = 評論or分析的總字數)
: : 我認為 社論屬於新聞 但是禁止張貼
: 依據版規:
: ‧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刪除。
: 5.派令、社論、讀者投書、特稿、雜誌撰稿、公民新聞類、今日我最美類等非媒體
: 新聞等未涉及政治人物議題者。
: 版規寫明是「非媒體新聞」,既然如此應該是版規制定時有意排除這類文章是屬於「新
: 聞」的類別,否則沒有必要如此書寫。
: 若版主您認為「社論屬於新聞」,那似乎應該要著手修改現有版規版友才能有所依從。
: : 您文章內有三日內新聞連結 所以視為新聞超貼
: 依據版規:
: ‧ 本條所指為張貼新聞須以[新聞]為文章分類,他板轉錄之新聞亦適用本條規定。
: 本類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以一篇為限(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 分身張貼,回文張貼三日內新聞亦算新聞篇數配額),超貼部分退文處分。
: ‧ 回文以及新聞備註內張貼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新聞內容或者新聞連結)
: 必須加上至少二十字評論或分析,違者將視為張貼過期新聞刪除或超貼新聞退回
: (公式:同一篇文章內張貼過期新聞的數量 * 20字 = 評論or分析的總字數)
: 在比較之後可以發現,版規對於三日內的「新聞連結」並未寫入,應該也是排除了「
: 張貼三日內新聞連結」受版規第三條的規範。
: 無論是當初制定時的有意排除還是疏忽,本人的兩篇文章應當都未逾越現存的規定。
: 若這是起因於當初制定的疏漏,那還請版主您往後加速修正這些漏洞,否則版友面對
: 版規與版主的心證落差絕對是手足無措的。
: 以上,懇請版主明察。 m(_ _)m
1.張貼三日內新聞 就是新聞超貼了 所以就不用寫
2.八卦板社論屬於新聞超貼的範圍
不再回應 請上訴吧
--
▲ △╴ <<百姓貴族˙荒川弘>>
◥ ˍ ╱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
◥ ▽ ◤ C ◢ ◣ ╭哞~~!!
by chen31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9.14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ermesKing (123.192.191.135), 04/17/2014 15: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