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九] 不服gossiping/XXXXGAY 劣退
※ [本文轉錄自 DPPIsBitch 信箱]
作者: DPPIsBitch (甲甲愛滋通報步步高升)
標題: Re: 劣文退回(張貼超過三日新聞未附上20字評論或分析)[新聞] 十月底
時間: Tue Sep 24 20:43:22 2013
※ 引述《XXXXGAY (我老公是張孝全!)》之銘言:
: ※ 引述《DPPIsBitch (甲甲愛滋通報步步高升)》之銘言:
: : 1.
: : 我首篇是三日內喔!
: : 三日內沒有要備註的問題~三日外也只有刪除問題
: 首篇沒有問題,只是計算新聞額度一篇。
: : 2.
: : 版規規定要是"回文"張貼的才算
: : 所謂回文是只回應文章~文章前有RE
: : 我並不是這種狀況
: 我認為這部分要版規二跟版規三合看,
: 版規二:
: ‧ 禁止以問卦方式偷渡新聞,否則視同每日新聞發文限制篇數。
: (超過一篇須按照板規三劣退處理)
竟然你是引版規二
請問一下~我的新聞標題是[問卦]嗎?
我的內容有問卦嗎?
版規二:
‧ 禁止以問卦方式偷渡新聞,否則視同每日新聞發文限制篇數。
第二條:[問卦及爆卦類文章規範]
版規二是在規範問卦及爆掛相關規範
對於構成要件已經關費的很清楚"以問卦方式"
我既然是發新聞那麼就沒有版規二適用的可能
: 版規三:
: 回文張貼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必須加上至少二十字評論或分析,
: 違者將視為張貼過期新聞刪除或超貼新聞劣退。
: 你在新聞貼文內的備註又偷渡了舊新聞,
: (超過三日,沒20字評論,且不是單純連結或標題而是有新聞內容)
: 所以我認為這樣算超貼新聞,必須劣退。
: : 所以 1. 首篇是新聞、且3日內
: 這部分沒問題。
: : 2. 延伸閱讀
: : 根據前判例 根本不屬新聞
: : #1HwLtzvi (GossipPicket)
: : 退一步言~
: : 他甚至不是回文
: 這部分我也認為沒問題,單純張貼新聞連結而已。
: : 你引那條也要符合"回文"張貼的要件~才能說我沒有20字評論
: : 煩請協助消劣
: 所以結論就是我認為你利用新聞首篇偷度舊新聞且未附上20字評論,
: 因此判定新聞超貼劣退。
偷渡規範是規範在"問卦"
請版主正確解釋版規
所以再次總結
1.
沒有"以問卦方式" 偷渡新聞
2.
沒有回文,沒有20自評論問題
你不能自己剪剪貼貼部分版規就創造新版規阿...
或是版規要件刻意忽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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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DPPIsBitch (1.162.103.244), 時間: 09/24/2013 22: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