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七] 不服gossiping/XXXXGAY 劣退
※ [本文轉錄自 DPPIsBitch 信箱]
作者: DPPIsBitch (甲甲愛滋通報步步高升)
標題: Re: 劣文退回(張貼超過三日新聞未附上20字評論或分析)[新聞] 十月底
時間: Tue Sep 24 20:21:21 2013
1.
我首篇是三日內喔!
三日內沒有要備註的問題~三日外也只有刪除問題
2.
版規規定要是"回文"張貼的才算
所謂回文是只回應文章~文章前有RE
我並不是這種狀況
所以 1. 首篇是新聞、且3日內
2. 延伸閱讀
根據前判例 根本不屬新聞
#1HwLtzvi (GossipPicket)
退一步言~
他甚至不是回文
你引那條也要符合"回文"張貼的要件~才能說我沒有20字評論
煩請協助消劣
※ 引述《XXXXGAY (我老公是張孝全!)》之銘言:
: 標題: Re: 劣文退回(張貼超過三日新聞未附上20字評論或分析)[新聞] 十月底
: 時間: Tue Sep 24 20:16:24 2013
:
: ※ 引述《DPPIsBitch (甲甲愛滋通報步步高升)》之銘言:
: : :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張貼超過三日新聞未附上20字評論或分析)[新聞] 十月底前 뀊: : 版主您好
: : 您引用的板規有誤,請您協助消劣
: : 您所以引用的板規 為
: :  ̄ ̄ ̄ ̄ ̄ ̄ ̄ ̄ ̄ ̄ ̄ ̄
: : ‧ 回文張貼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必須加上至少二十字評論或分析,違者將視為張貼過期
: : 新聞刪除或超貼新聞劣退。
: : 1. 對於原新聞為三日內之新聞,無此規範適用
: : 2. 對於延伸閱讀之部分,我並非"回文"張貼新聞
: : 不應有該條20字心得之適用
: : 版主適用版規顯有錯誤
: : 簡言之,我是自己發新聞,首篇,又沒有回文
: : 怎麼會有回文張貼新聞的規範適用!
: : 請版主勿自行創設版規所沒有的規範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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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你首篇已經是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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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認定這樣算超貼新聞(超過三日舊聞沒附上20字)呀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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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百萬深情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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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DPPIsBitch (1.162.103.244), 時間: 09/24/2013 22: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