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八卦板主 diefishfish 警告並停權兩週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GM 名偵探摳男)時間14年前 (2010/06/09 07:48),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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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louisman/diefishfish/valater/cx..】八卦檢舉板 看板《GossipPicket》 [←]離開 [→]閱讀 [Ctrl-P]發表文章 [d]刪除 [z]精華區 [i]看板資訊/設定 [h]說明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4 17640 ! 5/30 超貼政治新聞 □ [文章] diefishfish 17752 ! 6/02 Anonymous. □ [推文] 檢舉版主diefishfish 業經檢舉,經詢問八卦板之其它板主,均未予以判定未達判罰標準不受理而予以結案。 板主 diefishfish 均未依「利益迴避」原則,個人於板上之發/推文經使用者檢舉, 未由其他板主逕行處理,自行判定未達判罰標準而不受理予以鎖文結案,亦未說明理由。 板主群基於尊重其它板主對於違規文章的裁量權,故未予以解除鎖文狀態,再行處理。 板主 diefishfish 自行判定個人遭檢舉之文章未違反板規,而逕行處理,已有板主濫用 職權之行為。 故依群組之組規,予以警告一次。 日後,若仍有板主違規行為之檢舉,均需由其他板主予以判定,判定未違反板規, 才得以結案。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0 修訂版 三、版主懲處 1.板主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或公告,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警告。 板主警告集滿兩次就解除版主職務。 2>解除板主職務。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2.累犯者加重懲處。 按 #1C3dZZQC (L_TalkandCha),板主 diefishfish 之推文(註一)經其它板主 判定為已違反八卦板之板規第十一條 (註二),故予以水桶兩週。板主群聯名 至小組提出申請,由小組長暫停板主 diefishfish 執行板主職權兩週之處分。 -- 註一 #1C1T3j-q (GossipPicket) 作者 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推文] 檢舉版主diefishfish 時間 Wed Jun 2 11:33:00 2010 ───────────────────────────────────────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21468篇推文

06/02 11:09,
台灣醫學生聯合聚會 該會秘書長陳信融的發言
06/02 11:09

06/02 11:09,
「我們要為了捍衛既得利益而戰」、
06/02 11:09

06/02 11:09,
「但為了贏得社會認同,對外我們一定要訴諸民眾健康」
06/02 11:09

06/02 11:10,
影片為活生生的鐵證 反對波波應該要表裡如一
06/02 11:10

21483篇推文

06/02 11:06,
台灣醫學生聯合聚會 該會秘書長陳信融的發言
06/02 11:06

06/02 11:07,
「我們要為了捍衛既得利益而戰」、
06/02 11:07

06/02 11:07,
「但為了贏得社會認同,對外我們一定要訴諸民眾健康」
06/02 11:07

21498篇推文


06/02 11:14,
台灣醫學生的發言 我們要為既得利益而戰!
06/02 11:14

06/02 11:14,
「但為了贏得社會認同,對外我們一定要訴諸民眾健康」
06/02 11:14
21505篇推文


06/02 11:25,
我們要為既得利益而戰!
06/02 11:25

06/02 11:25,
但為了贏得社會認同,對外我們一定要訴諸民眾健康」
06/02 11:25

06/02 11:25,
請表裡如一 謝謝
06/02 11:25

06/02 11:26,
煽動不懂的人用訴諸民眾健康的方式
06/02 11:26

06/02 11:27,
但是內部發言卻是為了既得利益而戰
06/02 11:27

06/02 11:27,
這樣恰當嗎
06/02 11:27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檢舉版主diefishfish在多篇文章重複性推文 違反板規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身為版主還惡意違反版規,而且版主diefishfish多次在八卦版推文引戰 很明顯有失職 -- 註二 [公告] 八卦板板規(2010.03.16) 第二章:推文管理  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或推圖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由於本板推文數量大,欲檢舉請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或寄信至板主信箱。) -- 啃瓜子小組組務 GeminiM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68.127 ※ 編輯: GeminiMan 來自: 118.168.168.127 (06/09 07:50) ※ GeminiMan: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6/09 07:51

06/09 11:21, , 1F
小組長是回應DDRMIX的申訴嗎? 照正常程序 DDRMIX可以罷免了吧?
06/09 11:21, 1F

06/09 12:04, , 2F
摳男 GJ!
06/09 12:04, 2F

06/09 15:24, , 3F
DDRMIX的申訴晚上才會判...
06/09 15:24, 3F

06/21 17:33, , 4F
《上次上站》06/10/2010 07:28:31 Thu
06/21 17:33, 4F

06/22 00:23, , 5F
為了八卦而創的ID
06/22 00:23, 5F

06/23 16:45, , 6F
復全了!! 快來發政治新聞!!!
06/23 16:45, 6F
文章代碼(AID): #1C3jR2tP (L_Talkand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