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Kaohsiung版主ilovemami的處分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時間3周前 (2024/04/29 13: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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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Reewalker 被申訴人:ilovemami 看板板名:Kaohsiung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處分及審視板規合理性 申訴內容: 一、事實經過 1.本人在高雄板發文#1c7rROM2 (Kaohsiung) 因被檢舉板規3 未完整貼上內文 (見 #1aT5gYAy (Kaohsiung): → Combotw : #1c7rROM2 (Kaohsiung) 3 未完整貼上內文 04/17 17:05) 故文章有做修改 並寄信板主致意(如證1) 2.惟板主未回信 之後以#1c9cok9p (Kaohsiung)違反板規1-4及3-1水桶處分30日 申訴理由 一.板規3未完整貼上內文部分 依板主來信,未完整貼上的內容應為下: ★珍惜生命,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 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此非新聞重要部分,強制貼上實在相當奇怪 二、違反板規1-4 板規1-4文章內容請勿過於簡陋或其他無法直觀理解之內容 本人被檢舉後,索性將全部新聞內容貼上 但有些新聞內容是圖+文,到了ptt只能貼文字 結果就是因為這些文字被處分= = 根本惡搞 三.板規3-1 理由同上 這下不貼完整新聞會被板規三 貼太完整就被板規1-4 3-1水桶30日 板規認定標準相當奇怪 又如前提,被檢舉時已修改文章並寄信板主 板主沒有回應直接水桶 水桶後也去信板主溝通未果 之後板主也不回應 故只能麻煩組務幫忙處理 如果板主願意主動解除處分 願意撤訴 但板規部分還是請斟酌有無需要修訂 PS:附件 證1-7 與板主溝通信件 -- 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駁斥──────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優質論文)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事實當證據( 辯論社) 應該出現 矛盾────◢██████◣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論壇) 的元素 攻擊態度◢████████◣質疑對方的態度和口氣 ( 匿名版) 人身攻擊偏見▄▄▄▄▄▄▄▄▄▄▄攻擊身份和能耐幹你娘(小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7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714367163.A.16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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