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能接受Kaohsiung版主ilovemami的判決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默莫)時間2周前 (2024/04/17 21:49), 2周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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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mana1993 被申訴人:ilovemami 看板板名:Kaohsiung 申訴訴求:請依板規處置被檢舉人 申訴內容: 於4/5向Kaohsiung板主檢舉hellofox板友違反板規1-7,但遭板主先是以無指涉對象不處 分 ,在經過抗議溝通後,轉而表示他無法代替法院判決對方使用的「綠畜」兩字違反公然污 辱 罪,不符合版規1-7「發文須遵守中華民國法律之內容」,而表示無法適用。 本人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 首先對方的留言內容,很明顯的違反了公然污辱罪。申請這一條使用我認為是合理的。 其次,版規乃是為了維護版面討論上的秩序而訂定,與中華民國法律的判決,不應該劃上 等 號,更不應該要求版友要先去取得法院的有罪判決後,才能回過頭來要求版主處置。 按照ilovemami的論點,難不成日後版上所有版友都可以在版上隨意辱罵?畢竟只要法院 沒 有宣告有罪判決,版主就不能做任何處置。只能在版友走完法律程序,取得有罪判決後, 才 能處置對方的發文? 這很明顯的與版規制定的根本目標相違背。 綜合理由1與理由2,故在此進行申訴。 另外抱歉,這是我第一次使用檢舉區檢舉版主,所以如果有什麼資料遺漏要補的話,麻煩 請通知我,讓我有機會補上 檢舉區之文章代碼 #1aT5gYAy (Kaohsiung) 版上判決之文章代碼 #1c7GPQ-Q (Kaohsi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3.19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713361751.A.0FA.html ※ 編輯: mana1993 (182.233.199.4 臺灣), 04/17/2024 22:02:00 ※ 編輯: mana1993 (182.233.199.4 臺灣), 04/17/2024 22:03:42
文章代碼(AID): #1c7zDN3w (L_TaiwanPla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