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05] TaichungBun板主未依照板規執法 (板主站內信02)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Yang)時間1月前 (2024/03/11 08: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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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aorucyc 信箱] 作者: kaorucyc (Yang) 標題: Re: 板主於違規文章推文,不刪文水桶,是否認定文章無違規 時間: Thu Mar 7 15:04:12 2024 ※ 引述《BIA (必亞)》之銘言: : 他不是有補了嗎? 所以在檢舉之後的修改也合法??? 14:00檢舉 14:02才修改新增 所以你的標準是這樣嗎 是的話就可以 因為每個板主的標準不同 另外台中點你沒說明 這篇文章完全沒有提到台中 還是又要PO文的是台中人就無違規 還是只要會影響台中的就有台中點 那只要是全台是用的都有台中點 標準給出來就O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242.85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aorucyc (59.126.242.85 臺灣), 03/11/2024 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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