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0] 台中版主未依法(站規板規)行政(水桶)(板主溝通信)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台灣選哲最好會盈)時間4月前 (2024/01/26 10: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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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ubaruDuck 信箱] 作者: BIA (必亞) 標題: Re: 請板主優先處理上任後新違規 時間: Tue Jan 23 05:15:37 2024 ※ 引述《SubaruDuck (台灣選哲最好會盈)》之銘言: : 請優先處理新違規 : 站方系統設定 : 有退文之違規需於7天才可以退文 : 這兩天已經有相關違規 : 請優先處理避免無法處理退文 如果是惡意違規會優先處理 如果是一般違規 是不是應該就大家排隊處理比較好? 因為一般違規也有要依照程序正義 如果沒有退文就沒有退文 可是水桶還是會依舊阿 讓我想一下 或者要不要上呈到組務? 也許小組長可以打通一下我的腦袋 我是覺得程序正義很重要啦(惡意除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54.243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ubaruDuck (61.224.153.193 臺灣), 01/26/2024 1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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