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Tainan 板主 Bignana 擴張解釋板規
申訴人:freedomwing5
被申訴人:Bignana
看板板名:Tainan
申訴訴求:版主自行擴張版規內容解釋,請求撤銷水桶判決
申訴內容:
(一)事實部分:
本人於11/04於台南版發表
「[拾獲]11/04永康區中華路振興街口藍色錢包」一文
版主未備份,僅能從網路其他網站轉貼其內容
內容如下
[拾獲]11/04永康區中華路振興街口藍色錢包
https://www.pttweb.cc/bbs/Tainan/M.1667554842.A.262
地點:永康區中華路振興街口這個路口100公尺內某家餐飲店
https://goo.gl/maps/1sstszY8ee4J8VsDA
時間:111/11/04 中午11:30-11:45之間
外觀:淺藍色錢包
抱歉,我沒有打開來看裡面的證件名稱
打完112以後直接送到復興派出所
在派出所時由警員打開確認裡面有大約幾千元現金
以及多張證件
如果有人買中餐遺失錢包記得到復興派出所領取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復興派出所
710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34號
https://goo.gl/maps/sgL7nz8wfKeYvXv39
下方尚有簽名檔,詳見上方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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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版主於11/06作出判決
11/06/2022 21:30:20 Bignana 暫停 freedomwing5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文章內張貼多個政治新聞 3-2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67741457.A.D08.html
然而根據臺南板板規
3-2 政治新聞規範
請參閱1-12-2
1-12-2 政治新聞
政治新聞轉錄一人七天限一篇,避免本板成為政治宣傳的工具,
禁止為了拉抬候選人選情,或是攻訐對方而做的發言,以選舉為目的之文。
以特定政治人物的特定發言為主,市政新聞不包含在內。
如某某黨的某某人說一段話,與市民或市政無關即為政治新聞。
市長或局處長宣佈某市政進度或計劃可以。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29857846.A.B19.html
該文為拾獲文,且有派出所拾得物收據可稽
然版主依其主觀觀點逕自認定簽名檔內容才是主文
無視該文之標題、文章主文為拾得文
逕依政治新聞之規範針對一篇文章進行處分
根據臺南板板規1-12-2,政治新聞轉錄一人七天限一篇
但使用者即本人並未所發之文章既非政治文也非政治新聞
而是拾得遺失物之文
何以本主可以逕自依其主觀觀點認定簽名檔才是主體
然後依政治新聞文進行裁處
縱使要認定系爭文章為政治新聞
本人亦無違反七天內張貼多篇文章之規定
何以版主在此部分可將一篇文章之簽名檔
逕自依違反七天內發多篇文章之規定進行裁處
無視版規文字之內容而依其主觀觀點逕行解釋認定
其水桶判決未依版規規定進行裁處,欠缺正當性
以及未依版規判決
請求組務組撤銷其水桶判決,實感德便。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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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最後 在身邊的 只剩菸跟影子... √■_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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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668221308.A.E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