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證據]04不服 Kaohsiung 板主 wuyiulin 水桶判決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俱梨迦邏)時間2年前 (2021/06/24 15:51), 編輯推噓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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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yiulin (機掰客家人)》之銘言: : ※ 引述《inlanyu (俱梨迦邏)》之銘言: : : 我寄信時已經有向A板主講明我是不小心的 : : 而他的判定是沒關係 叫我跟你請求刪文就可以了 : 沒有這種判定 : 你從頭到尾沒有問他推文是否違規 : 請勿將責任轉嫁到A板主上 請問我陳述的內容跟我把責任轉嫁到A板主上有什麼關係? 他在我請求幫忙後 也早在那個eveway檢舉我前就回信給我了 回信的內容我也有貼在這裏了 他告訴我不是聊天沒關係 請自己去看看 我也因此相信不要緊 找你刪文就可以了 有所謂的跟我講沒關係卻可以事後他再認定違規的嘛?? 他是看我相當急跟我講沒關係的 我誤觸板規 我也有盡力去挽救了 得到的答案也讓我安心 我同樣也有寄站內信跟你講要刪除推文 請問你有回我不能刪 這樣違規嘛?? : : 如果刪文都可以 : : 那直接刪了何來違規呢?? : : 何況那個eveway檢舉我本人有照你的格式嘛?? : : 不是格式不合就不受理?? : : 如果我留言是因為到置底檢舉區抗辯 : : 那也是因為你訂的規定 : : 同樣沒照你要求的格式 : : 那為何又同意eveway少了板規條號的檢舉?? : : 這檢舉不是應該不受理?? : 板規沒寫格式不對禁止受理 : [檢舉區] : 1. 檢舉推文視情況刪除,每日更新推文數。 : 2. 非關檢舉相關事項板主可隨時刪除。 : 3. 推文檢舉部份回覆由板主於文章內推文回覆,不另行公告。 : 4. 非檢舉相關推文,視情節為鬧版論。 : 檢舉文格式為: : 違規文章 被檢舉人ID 違反之板規 : 範例: : 推:#1WlgHEh3 wuyiulin 1-2 : 其他證據則可在此條推文格式後補充。 : 目前情況是這樣,我看到辨認得出來的還是會做。 : 參照判例: : 推 aawilly : #1WpoWkrw 06/20 23:32 : → aawilly : http://i.imgur.com/C2L6CzS.jpg
06/20 23:32 : Done 下次請使用標準格式檢舉 那請問你有對那個eveway加上這句:Done 下次請使用標準格式檢舉??? 還是這位身份特殊 連格式提醒都不用?? 你身為板主會就我抗議在置底檢舉區就判我警告 我也同樣可以檢視你該有的格式要同者同之 還是只要能讓我水桶或警告 這位檢舉的就趕快過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44.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624521107.A.9C2.html

06/24 19:19, 2年前 , 1F
沒規定板主處理板務格式要統一 這也不影響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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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回你啊 因為違規就按照違規處理 本案是我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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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9:19, 2年前 , 3F
你也沒問有沒有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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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02, 2年前 , 4F
有沒有違規就一定要明明白白寫出來??以A板主回我的那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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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04, 2年前 , 5F
任何人都會認為我的請求已經受理了 板主沒有照格式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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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05, 2年前 , 6F
判決?? 你對我的處分皆為不利之處分 對於不利之處分 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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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06, 2年前 , 7F
人提起救濟 程序合理與否亦是雙方辯論攻防的重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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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08, 2年前 , 8F
禁止恣意原則也是為不利處分的重要考量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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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10, 2年前 , 9F
對我有利的證據部份就以不明確就自行排除 對我不利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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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11, 2年前 , 10F
不合格式跟顯而易見的針對性全都排除 那請問這樣你是否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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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12, 2年前 , 11F
於絕對優勢??判決的公平性是在於雙方在救濟時居於同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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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12, 2年前 , 12F
位 這樣就由你自行去排除對我有利跟增加對我不利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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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13, 2年前 , 13F
公平性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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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16, 2年前 , 14F
我就A板主站內信為證據主張信賴保護原則 法律亦有從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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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18, 2年前 , 15F
不溯既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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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19, 2年前 , 16F
任何人是你講的 小組長判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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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19, 2年前 , 17F
有要我回覆的我再回覆
06/24 22:19, 17F

06/24 22:21, 2年前 , 18F
請小組長就我主張部份審酌 為本人不利之處分 請本於禁止
06/24 22:21, 18F

06/24 22:23, 2年前 , 19F
恣意及信賴保護原則權衡 若有需要答辯部份 我會再行回覆
06/24 22:23,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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