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台中版主未依版規處理版務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小孟♪)時間8年前 (2016/07/07 00:45), 8年前編輯推噓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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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redmj110 被檢舉人:ymca0718、talk5566 檢舉訴求: 1.請台中版主群確實依版規處理版務 檢舉內容: 本人於2016/6/29 19:11發表文章於台中板(TaichungBun) ┌─────────────────────────────────────┐ │ 文章代碼(AID): #1NSwq1z3 (TaichungBun) [ptt.cc] [閒聊] 向上黎明路7-11店?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67198721.A.F4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54 Ptt幣 │ └─────────────────────────────────────┘ 該文章引起眾多板友討論,其中更有許多板友惡意噓文、謾罵。 依台中板板規規定: 2、發表文章相關規範 2.4 :發文或推文爭吵、戰文、板主有權視情況禁止推文或回文,任何人皆可檢舉, 爭吵、戰文之發言由板主來判定其是否有到爭吵之線,處分退文禁言30日。  2.5 :發文或推文中含有對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威脅、性騷擾,請當事者親自檢舉,處份同2.4。 故本人於2016/06/30 02:40 與10:22 共去信於台中板板主群ymca0718及talk5566兩封檢舉信, 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一板主之回應, 由於6/30日兩位板主皆為告假期間, 依生活娛樂組規規定: 三、申訴流程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 扣除告假日, 自7/1至今即將滿七日, 故請小組長依組規予以糾正, 板規與去信內容一併於附件檢附。 註:本項檢舉為檢舉他人,於組務板違規行為, 或檢舉板主違反組務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80.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67823528.A.249.html ※ 編輯: redmj110 (61.224.80.181), 07/07/2016 00:51:03

07/07 12:24, , 1F
收到檢舉時我與t板主均在請假中 該篇因檢舉數量大已保留
07/07 12:24, 1F

07/07 12:26, , 2F
被審核權並公告之 代碼(AID): #1NT74MSg (TaichungBun)
07/07 12:26, 2F

07/07 12:28, , 3F
另我與t板主於7/6(三)才取得初步共識要整懲處的名單
07/07 12:28, 3F

07/07 12:31, , 4F
另在此同意原告公開往來所有之信件作為判斷依據
07/07 12:31, 4F

07/07 14:55, , 5F
1.公告日6/30 9:08 至今已七天
07/07 14:55, 5F

07/07 14:55, , 6F
2.三天內沒有回信就是違反組規
07/07 14:55, 6F

07/07 14:56, , 7F
3.信是我寄給你,你並未回信,我不需要徵求你的同意
07/07 14:56, 7F

07/08 09:36, , 8F
太多人違規 需要依照前後文來對照
07/08 09:36, 8F

08/02 13:10, , 9F
已於07/15公告該文的相關處置
08/02 13:10, 9F

08/02 13:10, , 10F
08/02 13:10, 10F

08/02 13:32, , 11F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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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VJMe99 (L_TaiwanPla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