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高雄板板規+違規檢舉區 (2015/02/14)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時間9年前 (2015/02/16 14:58), 9年前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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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mry2006 信箱] 請按 空白鍵或右鍵 換頁,或以 Page Up / Page Down 觀看 問題:適用詢問任何疑難雜症,但還是要跟高雄有關唷... 標題請勿太簡陋。例如:[問題] 請問一下 閒聊:純粹閒聊有關高雄的人、事、物。 食記:歡迎推薦高雄在地各種美食。 玩樂:聚眾娛樂/購物(非合購)等活動,禁止限制性別。且地點需在高雄。 徵求:禁止涉及本板定義之買賣文。其餘請看分類內板主提醒說明。 板友:歡迎自介讓大家一同認識你,標題請打上自己的id。 (PS:回答部分需多於八十字) 活動:高雄在地的活動/展覽,請用此分類。以板規4 說明為原則。 交換:禁止違反法令及板規, 一個月內僅能兩篇,需間隔七天,及不得標記價錢。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一、 高雄板看板規則宣告及看板內容定義 1-1 高雄板屬於批踢踢實業坊電子佈告欄生活娛樂館群組台灣遊園地小組 討論內容應以有關高雄之歷史、文化、生活、娛樂、事件、新聞 無關高雄之討論請移駕其他相關看板。 1-2 高雄板乃一地方板,而非地方政治板、營利行為刊登板、聯誼板等。 "高雄點"注意事項請參閱文章代碼(AID): #1Kg-kfvz "反推薦"注意事項請參閱文章代碼(AID): #1HfR3A8g 1-3 高雄板板規由高雄板各板主制定同意後公告實施。 板規的制定以維護看板秩序,保護一般板友之討論權益為最高宗旨 板規修正後亦同,且遵守中華民國法令、TANET管理規則以及批踢踢站規 1-4 遵守中華民國法律之內容,違者退文。 1-5 禁止公布其他使用者資料等,及侵犯使用者個人隱私,違者退文並水桶。 個人資料保護法 http://ppt.cc/MGeH 1/2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1-6 為維護看板品質及節約系統資源,請多善加利用推文系統。 1-6.1 文章內容請勿過於簡陋,違者刪除。 簡陋之定義: 空白文、一行文、洗錢文、注音文、火星文、亂碼文、內文未滿20字。 1-6.2 文章請勿手動置底,違者警告。 七天內發表同性質文章視為手動置底。 有特殊需求者,請站內信給板主,經評估同意後始可發表。 1-6.3 板友文適用前項規定,且回答部份需多於八十字。 1-7 禁止 買賣/徵求/交換/借用 票據 (包含各類票根、收據、發票等) 違者退文。 2/2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二、 買賣管理辦法 除徵求員工,凡涉及金錢之交易行為即屬買賣。 一律禁止發表於板上(含簽名檔),違者退文 包含但不限於轉讓、割愛、合購、代買/刷、租賃、團報 自行開車之共乘、已租用場地之玩樂等。 詳細說明請參閱 #1Kg-pKn5文章 2-1 買賣僅可在置底買賣區推文。 以非營利為目的,且交易地點需在高雄市區內,違者依買賣區管理辦法處分。 2-2 點數、公仔、折價/抵用券等...視為贈品。 僅開放在置底買換區徵求,或點數、公仔同種類互換,違者水桶。 禁止發表徵求文於板上,違者退文。 2-3 禁止推文偷渡買賣行為,違者水桶。 包含暗示購買、販賣、網拍賣場連結等。 2-4 禁止收取金錢之共乘文,違者退文。 1/2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2-5 各種交易之允許發表形式整理 ┌─┬───┬───┬───┬───┬───┬───┐ │ │一般物│ 點數 │ 公仔 │ 贈品 │折價券│抵用券│ ├─┼───┼───┼───┼───┼───┼───┤ │買│ △ │ X │ X │ X │ X │ X │ O:可在板面發文 ├─┼───┼───┼───┼───┼───┼───┤ │賣│ △ │ X │ X │ X │ X │ X │ △:僅在置底推文 ├─┼───┼───┼───┼───┼───┼───┤ │換│ O │ △ │ △ │ △ │ X │ X │ X:禁止發、推文 ├─┼───┼───┼───┼───┼───┼───┤ │徵│ O │ △ │ △ │ △ │ △ │ △ │ ├─┼───┼───┼───┼───┼───┼───┤ │送│ O │ O │ O │ O │ O │ O │ └─┴───┴───┴───┴───┴───┴───┘ [徵求]文如欲給報酬,以一杯飲料為上限,高於此者請以[交換]文發表 2/2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三、 交換文管理方式 3-1 禁止牴觸板規 2-5 。 例如:點數、公仔、贈品、折價券、抵用券等包含但不限於之交換文 3-2 禁止以任何形式之貨幣或票券作為交換物。 例如:金錢、貨幣、禮券、郵票、各式門票、PTT幣、遊戲幣等包含但不限於 3-3 需註明欲交換物品,未註明即視為買賣文。 3-4 交換文限一個月內僅能發表兩篇,且需間隔七日,自刪亦算一篇 及不得標記物品價錢。 【違反上述行為者,判處退文。】 1/1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四、 玩樂文管理辦法 玩樂文定義: 聚眾娛樂/購物(非合購)等活動。 禁止限制性別,且發生地點或起迄點需在高雄。 4-1 高雄板非聯誼板,禁止限定性別,違者退文。 4-2 分類選用[玩樂],違者刪除。 4-3 關於打牌、麻將等玩樂,禁止牽涉賭金之情形,違者退文。 4-4 禁止已提早租用場地,並找人分攤場地費之玩樂文,違者退文。 4-5 官方活動或大型活動 由高雄市政府主辦/協辦/指導之大型或售票活動, 或由本板板主依PTT名義發起的聚會活動, 內文達150字以上者,不受玩樂/廣告文管理辦法規定規範。 1/1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五、 廣告文管理辦法 本板禁止商業廣告(含簽名檔、推噓文),違者退文。 5-1 禁止任何涉及金錢交易,廣告/宣傳/推銷之文章。 例如:免費試聽、試用、體驗等後續需另外付費課程之廣告文。 有特殊需求者,請站內信給板主,經評估同意後始可發表。 5-2 禁止商家、個人宣傳 禁止徵求包含但不限於徵求網友投票、衝點閱率人氣、 FB要求加好友或按讚等… 5-3 禁止 徵求雇主。視為收取傭金。 開放 徵求員工。需轉錄自《job》或《part-time》板。 特殊徵才請至該《專板》轉錄 張貼徵才文、或原看板文章自刪、或原看板文章經板主刪除 本板皆將直接刪除 1/1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六、 其他看板文章內容之管理 6-1 禁止惡意鬧版,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若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或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警告、水桶、退文。 6-2 禁止未經原作者同意,以任何形式轉錄他人文章, 違者水桶,並刪除該轉錄文章。 6-3 禁止未經推文者同意,刪除他人推文行為,違者警告。 6-4 禁止將舊文修改為違規文,違者水桶。 6-5 禁止具政治煽動、政治宣傳傾向或針對政治人物評論之文章或新聞 、推文及簽名檔,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水桶、退文。 6-5.1 禁止轉錄或轉出政黑板(HatePolitics)任何文章,違者水桶。 1/2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6-6 除政治評論新聞外,本板開放各式新聞張貼,內文需附上相關連結, 限定一人每日最多一篇,自刪亦算,違者警告。 6-7 除設籍於高雄地區之各大專院校,於本板張貼問卷皆採取同意制, 其他單位請站內信至任一位板主申請許可,經許可後得以張貼。 問卷內容需設籍於高雄地區,無商業行為或廣告疑慮者。 其內容非高雄居民不得回答,或內容與高雄地區有直接相關者。 發出同時需【註明由何位板主同意許可】, 若七天後樣本數仍未滿足,得以原文重貼不需另行申請。 違者水桶。 6-8 板務討論文章分類請使用 [板務],若為提案請完整說明理由。    無法提供充分理由者,可透過板主信箱,由受信板主決定是否受理。 6-9 於本板推文觸犯退文條款,以水桶代替之。 6-10 違規文若因超過系統退文時間,則以水桶替代。 2/2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七、 罰則與救濟方式 7-1 水桶罰責累進 7天→30天→60天→20年 連續犯規四次,判處永久水桶(20年)。(2013/09/13以前不計累犯) 7-2 警告兩次直接以水桶論處。 一年內有過水桶之記錄者,若再度發生判處警告,直接以連續犯論處。 7-3 公告文一律禁止回文。違者退文併水桶。 7-4 經處份退文,可自行依照站方刪除退文之規範處理。 或依板規7-5申訴之。 (U)ser 【 個人設定區 】 (B)ye BadPost 申請刪除退文 7-5 若當事人對判決不滿,請去信原判決之板主要求再議, 對再議結果不服或72小時後未得結果(遇板主請假則以其收假時起算) 請至 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 申訴。 1/2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7-6 分身帳號處理辦法 主帳號與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並加倍水桶時間。 7-7 主帳號已受處罰之分身規避情形處置方式 由板主參考手上證據判決,判罰與主帳號同等期限之水桶。 若使用者提出抗辯,則解除水桶送帳號部查詢,若查詢結果為是 ,則原有罰則加倍。 7-8 利用多重帳號規避板規判罰者。 經其他使用者檢舉 IP 相似,可能為同一人者規避板規的各項情事, 雖嫌疑帳號皆尚未被判罰,但是仍可在此狀況下逕送小組協助帳號部門判定, 經帳號部判定後,所有帳號皆得加倍之處分。 2/2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八、 宣告 8-1 依PTT板主權力義務規範,板主群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 8-2 板規若牴觸站規以及中華民國法令者自動無效。 8-3 版本宣告(逐次修改記錄請參閱z-3-1-9) 2014/06/09 新增板規 6-10 違規文超過系統退文時間,則以水桶替代。 2014/06/19 修訂板規 6-6 張貼新聞禁止使用非本國台灣IP或各式跳板IP 2014/09/13 修訂板規 6-6 每人每天最多一篇新聞、7-1水桶調降 2014/09/20 修正板規 部分前後矛盾及規範含糊不清之處。 2014/10/15 修訂板規 2 買賣文、另行規範置底買賣管理辦法 2014/10/15 修定板規 5 廣告文、徵求員工雇主視為廣告 2014/10/28 修正板規 1-6、移除 4-2 細項。 2014/12/02 修正板規 6-5 增加推文處分。 2015/01/06 修正板規 一、二、四、六、七 2015/02/14 修正板規 7-7 7-8 [檢舉區] 1. 檢舉推文每月1日刪除。 2. 超過30日之違規僅刪文不作處份。 3. 非關檢舉相關事項板主可隨時刪除。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20.2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aohsiung/M.1420553481.A.EA1.html ※ 編輯: gggping (111.255.20.21), 01/06/2015 22:11:39 ※ 編輯: gggping (59.127.204.163), 02/01/2015 08:34:18 ※gggping 於 02/01/2015 08:37:38 將推薦值歸零

02/05 21:16, , 1F
lorayen HSUANLEI wimiu mageekado victoruxz
02/05 21:16, 1F

02/05 21:16, , 2F
以上ID 買賣區違規交換
02/05 21:16, 2F

02/05 21:17, , 3F
因為看g板只處理snwxxx 只好再檢舉一次
02/05 21:17, 3F

02/05 21:20, , 4F
請問板主 本篇公告上個月的推文留存在哪裡?
02/05 21:20, 4F

02/05 21:22, , 5F
裡面有蠻多板規的討論 想釐清一些觀念
02/05 21:22, 5F

02/06 12:20, , 6F
wimiu mageekado victoruxz 昨天晚上大約9點都已經
02/06 12:20, 6F

02/06 12:20, , 7F
水桶14日 lorayen 亞太手機交換,不清楚哪裡違規,
02/06 12:20, 7F

02/06 12:21, , 8F
請指示 HSUANLEI 松木沙交換,不清楚哪裡違規請指示
02/06 12:21, 8F

02/06 23:07, , 9F
交換版→[交換] [物品名] [面交地]
02/06 23:07, 9F

02/06 23:07, , 10F
(限同類型公仔點數交換)
02/06 23:07, 10F

02/06 23:10, , 11F
我21:16檢舉也是大約9點 那些推文明明就還在
02/06 23:10, 11F

02/06 23:15, , 12F
g板沒無視就好了 我也不在乎處理時間點
02/06 23:15, 12F

02/06 23:17, , 13F
再次重覆 02/05 21:20 的詢問
02/06 23:17, 13F

02/06 23:18, , 14F
請問gggping板主 本篇公告上個月的推文被你刪除了
02/06 23:18, 14F

02/06 23:19, , 15F
是留存在板面或精華區的哪裡呢?
02/06 23:19, 15F

02/06 23:20, , 16F
因為你公告的板規鎖文不給推文討論 要人來這推文
02/06 23:20, 16F

02/06 23:21, , 17F
現在卻全部被你刪除 一些人的意見就這樣沒了
02/06 23:21, 17F

02/12 15:37, , 18F
#1KsknQJd 如何判斷未經同意
02/12 15:37, 18F

02/12 22:47, , 19F
已收錄z-7-3-8-15
02/12 22:47, 19F
※ 編輯: gggping (59.127.204.163), 02/14/2015 21:19:14

, , 20F
無關檢舉

, , 21F
無關檢舉

, , 22F
無關檢舉

, , 23F
無關檢舉

, , 24F
無關檢舉

, , 25F
無關檢舉

, , 26F
無關檢舉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mry2006 (111.255.236.9), 02/16/2015 14:58:49 ※ 編輯: camry2006 (111.255.236.9), 02/16/2015 15:01:25

02/16 15:02, , 27F
刪除板友非關此申訴之推文
02/16 15:02, 27F

02/16 15:03, , 28F
僅保留本人提出詢問後 g板主仍會處理板務之推文
02/16 15:03, 28F
文章代碼(AID): #1KuPKgOT (L_TaiwanPla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