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NKB285 申訴 gun5566 (TaichungBun) 一案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猴子)時間12年前 (2014/01/29 15:44), 編輯推噓3(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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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NKB285 申訴案:#1Ispc6zg (L_TaiwanPlaz) 申訴案由:對板主水桶及劣文處分不服,請求撒銷處分。 判決主文:維持板主原判決。 =============================================================== 理由: 1. TaichungBun 板板規 #1IsLyUQ- (TaichungBun) 中明文規定: 3.1.7 依據1.2.12.1「嚴禁營利行為」,故下述類別禁止發文。 (1)[廣告]。 (2)[租屋]。 (3)[廣宣]。 申訴人原文 #1ItXuxgH (L_TaiwanPlaz) 標題為 [交易] [租屋] 南區/興大/分租 此乃違反板規 3.1.7 條文應無疑問。 2. 申訴人認為分租並不屬於租屋,不受板規 3.1.7 條文規範, 申訴人與板主之水球記錄 #1ItXuNsc (L_TaiwanPlaz) 中, 板主表示「自有屋出租」與「徵人合/分租」皆屬「徵租」並不屬「求租」, 申訴人則表示「我想 版規是在 禁止房東 仲介 張貼 租屋文 吧」, 板規條文之解釋權應屬板主,故此部分違規與否應由板主認定, 組務認可板務之認定。 3. 針對處分部分,依 #1IspUXuv (TaichungBun) 一文: (3) 該條例3.1.7 之依據為1.2.12.1,故依1.2.12.1裁決。 組務認可板務援引板規 1.2.12.1 水桶及劣退處分有法源依據, 但實務執行上使用者可能對於條文與處分間連結較弱, 故請板主對能板規排版稍作調整,以方便板友使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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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排版調整部份會於此公告內7日內完成
01/29 15:49, 1F

02/01 13:06, , 2F
嚴禁營利行為及商家販售 是本板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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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3:07, , 3F
是否剛實施新的板規 而規則尚未明確前也能依之罰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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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3:07, , 4F
如果今天這板規就長在那邊 放了一年多 我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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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3:08, , 5F
板規剛實施12天 遇到有爭議性條文是否能然執法從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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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3:09, , 6F
更者 在該條規定上兩行甚至出現求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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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3:09, , 7F
是否該文重點在於 營利 二字 而分租確實未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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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之後要一並禁止 是否之前的能不屬於法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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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新任已有一大段時間 板規大幅更新 宣導期限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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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這樣情況下以後每次上線發文 都要每次重新看過板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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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在該板上1/9號還有發過 求人分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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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情況是1/12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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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是在 1/18號發文 也符合新版規10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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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7天)是否已經想辦法遵守 但是因為板規描述不明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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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也在發文10分鐘內 及刪除劣退 新法上路也無 警告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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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3:17, , 16F
這做法是否太過於嚴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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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08:06, ,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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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wB5WYY (L_TaiwanPla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