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益] 請板主把板規等相關提示用清楚 可否?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時間10年前 (2014/01/29 07: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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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iveme520 信箱] 作者: catcues (昕 - 阿喵)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請益] 請把板規等相關提示用清楚 可否? 時間: Tue Jan 28 18:13:37 2014 [自介] - 填寫的內容加起來至少50字(標題需有自己id) [請益] - 請以"台中地點相關"的問題來發問 標 ║ [食記] - 分享在台中的美食記錄皆可使用此分類 [遊記]或[留影] - 分享在中台灣旅遊的記錄或是留影皆可使用此分類 ═╣ [新聞] - 單一帳號三天一篇.需附上新聞連結 [閒聊] - 聊關於台中的人事物,三天一篇字數最少100字以上 [揪團] - 一天至多三篇,同篇揪團文一天一篇,禁止徵異性 [交易] - 與金錢買賣相關,如:[交易][自訂] 電腦一台 ║ ☆ 登入次數必須高於300次,且發文篇數超過50篇單一帳號七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 ╚ [徵求] - 需有酬謝物或交換物並有交易文資格 在文章前:按d可刪除文章;按大E可修改內文;按大T可修改標題,按小z可查精華區 發表文章於【 TaichungBun 發文前請看置底板規!! 看板 這是發文提示 以上的內容有多處和你所訂的板規相抵觸 可否請修正 在這內容大大的寫著[交易] 單一帳號七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 但你在板規標題細項[交易]中什麼都沒提 (我知道你寫在最後方的1.4.3 『置底』) 請別把規定寫的如此分開 光依"發文提示"這點 "單一帳號七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 所有超過7天未達10天被你依10日2篇交易文而水桶的板友 皆有權利及正當理由得以申訴 因為你的板規中對交易的規定是寫著 1.2.12 [交易] 1.2.12.1 本板為地方板,鑑於板友「地利」之便,故開放交易文章 供板友於板上做物品流通之便,本板嚴禁營利行為及商家販售, 發表交易文需符合發文資格。 交易文包含[買賣]、[求租]、[轉讓]、[徵求]... 等類目, 請自行依交易內容(以物易物)調整,違者水桶30日+劣文。 1.2.12.2 交易內容需明述時間、地點、易物類別(價錢、物品),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2.3 交易類別文章不得回文,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2.4 礙因特殊物品有爭議之慮,板主可禁止或開放統一交易資訊,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 完全沒提到十日只可一篇 加上發文提示卻寫著單一帳號七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 意即滿7日後就可再PO文 再者你的[公告] 板規 2014 發文 Q&A 是這樣寫的 1.4.3 『置底』 限定10日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1.4.3.1 交易文置底,單1文章水桶37日+劣文。 1.4.3.2 一般文置底,單1文章水桶 7日+刪文。 這明明是指""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意即雖同是交易文但文中內容不同 就不受10日之限 ~~~~~~~~~~~~~~~~~~~~ 再來板規就板規 要分多篇公告說明各細項主要在方便板友查看說更明瞭 並非部份內容互相抵觸卻長時間不做修正 光目前置底的2篇公告就亦有多處抵觸 且已經有很多人推文提醒.抗議.卻依然置之不理 想請教這需要放到何吉時可加以修正 如 [閒聊] 板規中說 1.2.8 [閒聊] 1.2.8.1 同帳號限2日1篇,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8.2 內文限制中文字數至少100字,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8.3 本分類不強制規定必須切確與討論台中有關,唯望板友自律, 如過度氾濫,刻意鬧板,或有其他妨礙討論風氣情事, 屢勸不聽或無視此項規範者,水桶14日+刪文。 但上方發文提示說 37m[閒聊] - 37m聊關於台中的人事物,m三天一篇m,m字數最少m100字m以上 你的另一篇公告說 Q: [閒聊] 文注意事項? A: 1. 需有台中點。 2. 內文需滿100字。 3. 同帳號限2日1篇。 請問大家到底要看哪?? 2天?3天? 要不要台中點? 啥可為台中點? 定的嚴會招致部份人抗議不難理解 你完全不理會也就算了 但板規定的散亂且內容有所出入經多人提醒仍不更改 就很難理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0.31 ※ 編輯: catcues 來自: 61.224.50.31 (01/28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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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很多地方很多版友都說有問題了,死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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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又很愛發公告來補充,發的公告又不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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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置底..他根本沒在抓啊 都是我檢舉的吧?(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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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朕說了算!所以公告只是他的方向 細則都是版皇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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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認定就怎麼認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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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8:43, , 6F
路過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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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8:55, , 7F
有互動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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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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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02, , 9F
不想只是看到機器一般的抓違規...毫無反應,就只是個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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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06, , 10F
發文注意事項已調整,感謝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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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32, , 11F
好懷念喵版主滴時代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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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34, , 12F
票券交易請至置底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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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36, , 13F
(已被槍5566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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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37, , 14F
(已被槍5566刪除)
01/28 19:37, 14F

01/28 19:38, , 15F
現在台中版的版面進來就是這樣,一點也不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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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堆刪文超鬱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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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0:03, , 17F
也有人看到一堆交易文覺得鬱卒 真是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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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0:05, , 18F
板規早已被個人因素修改了,大家就像是被溫水慢慢煮熟的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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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喵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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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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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鬧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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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1:27, , 23F
推laing....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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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皇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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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3:35, , 25F
舊板皇下指導棋了,真是不簡單,是否又愛又恨XDDD
01/28 23:35, 25F

01/28 23:40, , 26F
推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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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3:55, , 27F
交易文10天跟7天我也搞不懂 還含刪文 早就忘了啥時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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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棋也好 交流也罷 總比拿不出建言還要講沒意義的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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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至少恢復合購標題....不能徵合購超不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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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懂為什麼物品不在手上就不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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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購又不是PO文者賣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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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規定真的寫太開了,應該很少人會特意看後面吧!真是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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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回回看了好幾次才看到所謂的營利行為…不能出租好嘔,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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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想徵室友也不是房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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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47, ,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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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3:51, , 36F
合購文裡面有沒有從中獲利,真的很難預料,小錢累積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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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5:27, , 37F
舊板皇 XDDDD 看到這個詞一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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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iveme520 (220.128.110.98), 時間: 01/29/2014 07:17:17
文章代碼(AID): #1Iw3f_DV (L_TaiwanPla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