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證據] Kaohsiung高雄板 camry2006不當判決
※ [本文轉錄自 aarist 信箱]
作者: camry2006 (http://ppt.cc/hWhD )
標題: Re: 請問
時間: Mon Sep 30 19:37:26 2013
※ 引述《aarist (arist要拖到下個星期)不])》之銘言:
: ※ 引述《camry2006 (http://ppt.cc/hWhD )》之銘言:
: : 請問你是想問什麼?
: : 推 aarist :[交換] HG點數2000點 換 新光一千禮券 美術館面交 09/29 22:30
: : 以贈品點數交換現金禮券
: : 等同販賣點數
: : 已違反板規
: 那點數 換 點數 就不是販賣點數嗎
: 你有一筆筆去查 交換的雙方點數的來源嗎
: 就算點數交換現金禮券 等同販賣點數
: 也毫無營利可言
: 我不懂的是 你是怎查證我有營利的 難不成你裝攝影機在我身邊
: 更何況就目前這段時間而言 HG點數2000點 換 新光一千禮券
: 可以說是等價交換
: 過了周年慶 若是這樣有換成功 持有禮券那方才真的有營利可言
http://www.gohappy.com.tw/intro/card_intro.jsp
什麼是快樂購卡點數?
快樂購卡點數是特別回饋給快樂購卡卡友的一項服務,只要卡友在快樂購卡指定的任何地
方消費,就可以獲得快樂購卡的點數回饋,每消費滿100元,就可獲得快樂購卡點數一點
。所累積的快樂購卡點數將於點數入帳日的第二年底到期,期滿將無法使用。例如:
2007/1/1~2007/12/31期間所累積之點數,將全部於2008/12/31到期。
該點數本身為贈品
於本板用來交換現金禮券
確定有營利行為,已違反板規
2-1.2b 經查明有營利行為者,水桶。
營利之定義為買賣行為旨於謀求其利益
包含低買高賣、收取傭金、自產自銷、贈品轉賣、收取代買費服務費等
該公司點數兌換禮券活動,與PTT高雄板無關
此判決無需再議之處。
請勿再來信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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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arist (220.138.104.248), 時間: 10/01/2013 21: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