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證據] Kaohsiung高雄板 camry2006不當判決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arist要拖到下個星期)不])時間10年前 (2013/10/01 21: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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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arist 信箱] 作者: camry2006 (http://ppt.cc/hWhD ) 標題: Re: 請問 時間: Mon Sep 30 19:37:26 2013 ※ 引述《aarist (arist要拖到下個星期)不])》之銘言: : ※ 引述《camry2006 (http://ppt.cc/hWhD )》之銘言: : : 請問你是想問什麼? : : 推 aarist :[交換] HG點數2000點 換 新光一千禮券 美術館面交 09/29 22:30 : : 以贈品點數交換現金禮券 : : 等同販賣點數 : : 已違反板規 : 那點數 換 點數 就不是販賣點數嗎 : 你有一筆筆去查 交換的雙方點數的來源嗎 : 就算點數交換現金禮券 等同販賣點數 : 也毫無營利可言 : 我不懂的是 你是怎查證我有營利的 難不成你裝攝影機在我身邊 : 更何況就目前這段時間而言 HG點數2000點 換 新光一千禮券 : 可以說是等價交換 : 過了周年慶 若是這樣有換成功 持有禮券那方才真的有營利可言 http://www.gohappy.com.tw/intro/card_intro.jsp 什麼是快樂購卡點數? 快樂購卡點數是特別回饋給快樂購卡卡友的一項服務,只要卡友在快樂購卡指定的任何地 方消費,就可以獲得快樂購卡的點數回饋,每消費滿100元,就可獲得快樂購卡點數一點 。所累積的快樂購卡點數將於點數入帳日的第二年底到期,期滿將無法使用。例如: 2007/1/1~2007/12/31期間所累積之點數,將全部於2008/12/31到期。 該點數本身為贈品 於本板用來交換現金禮券 確定有營利行為,已違反板規 2-1.2b 經查明有營利行為者,水桶。 營利之定義為買賣行為旨於謀求其利益 包含低買高賣、收取傭金、自產自銷、贈品轉賣、收取代買費服務費等 該公司點數兌換禮券活動,與PTT高雄板無關 此判決無需再議之處。 請勿再來信 謝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C) (BY) (NC) (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31.24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arist (220.138.104.248), 時間: 10/01/2013 2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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