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1] [板務] 板規水桶天數修訂 說明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認真就輸了^^")時間11年前 (2012/10/05 04: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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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abbit777773 信箱] 作者: ufotime (戲子阿德)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Re: [板務] 板規水桶天數修訂 說明 時間: Wed Oct 3 03:12:18 2012 ※ 引述《navicrops (高雄板很讚)》之銘言: : 有沒有隨便一個人亂發公告 然後板主就要出來擦屁股的八卦 : 其實samallan前板主已經幫忙說得很清楚 (可惜被刪文) : (1) 目前PTT 罰則中 : 尚有刪文、鎖文、警告、水桶 : 認為罪不至桶,可以用其他方式代替 : 板規2-4.13的裁量權就是賦予板主在此方面的權限 : (2) 翻譯即為 : 高雄板並非只有水桶此一罰責, 較輕的處分可以警告或刪文為之 : 水桶本為較嚴重的情況之處分 : 因而並沒有所謂 "所有罰責統一 不符比例原則" 的疑慮 維持以月為單位的水桶,對於板主在水桶時間裁量權就是一個影響 依現行板規,板主在執行有關水桶之執法,都只能以月為單位 但事實上有許多違法行為應該要被水桶,卻不致到一個月那麼嚴重 請問現行板規如何解決? 本人無不同意見之處請恕刪除。 : : [公告] 買/換區─買/合購/租屋/星巴克/公仔/ : : 原 : : (5) 以上違規者水桶20天 : : 修訂為 : : (5) 以上違規者水桶一個月 : 買區已推行一段時日 : 故寬待之水桶期限取消 : 改為與賣區相同罰責 就這次板規修改來看,這根本和寬待無關 就是為了要符合以月為單位來桶板友 我覺得現行水桶不分輕重都處一個月 實在是嚴刑竣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9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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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你是對的 加油 快把前板主 跟老板主鬥垮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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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的你的參選理念 要開放買賣文 加油 別學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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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喊口號 會喊卻不會做 別讓我笑你 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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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有許多違法行為應該要被水桶,卻不致到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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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 你都可以 想幹啥就幹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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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嚴重" ← 不知是否有以往判例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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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板規對於某些規定採取20天或7天的目的就是為了刑度之區隔 但現在反而是以單位之名越改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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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覺得單位一個月起跳不合理 你可以跟其他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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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尊重的板大 討論 該如何處理這方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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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在這裡否定現在的板務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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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板主 不合理的板規 你們可以討論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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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議是改為以天為單位,結果多數決是不改,還把其他規定改為一個月 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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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是小小小的板友 沒權力阿 你有權力應該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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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板務 板規更合理化 不是發文發牢騷 你是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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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高雄板規板務的偉大的板主 我們這些廢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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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權改變 只能用板務發文 建議 結果又被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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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我們氣不氣 氣到老二都彈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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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 我/公告 你就沒以月為單位 然後把罪都怪到另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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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 你臉紅不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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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說的另兩位板主否決 那你也是照自己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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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麻扯到兩位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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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otime板主 你還發明你發的文 不能推文 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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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桶兩天 你不也破例了 你整不說阿 你說 你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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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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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然是多數決 你應該服從吧 你服從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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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裡沒理性了 水桶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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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otime 請回應我 既然你說 多數決 所以你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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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 你可以水桶他人兩天 跟水桶它人不已月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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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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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你爽就好阿 你當板主又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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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點睡吧 板規就給他們慢慢修 多兩個板主高雄板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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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亂了 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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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理性討論阿 不理性我就幹XXXXX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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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otime別閃問題 該回就回 別只找你回的了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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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說的多數決 如果台灣人都像你一樣 不服從多數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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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革命了 還好台灣人民都有民主風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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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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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把原文中你問兔板友要幾個月水桶的句子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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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記得有這麼一句。怎麼不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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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心虛幹嘛刪掉呢? 別說不小心誤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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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剛剛在製作水桶時為了公告刪到,忘了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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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句幾個月可是在兔板友眾多的推文中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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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的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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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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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板友請理性討論。 ※ 編輯: ufotime 來自: 219.69.96.58 (10/03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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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奶茶~小板凳~來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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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7:18, , 42F
[剪莒] applepies於推文中偷渡買賣文並企圖引戰
10/03 07:18, 4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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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煩耶 版面弄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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貽笑大方竟然也會被說請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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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abbit777773 (114.40.152.127), 時間: 10/05/2012 04:49:19
文章代碼(AID): #1GRVPH-D (L_TaiwanPla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