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aYffTd3 (HatePolitics)判決
本申訴案經板主同意於申訴人發出站內信後即可進行申訴,先予敘明,詳如後續證一、二
、三。
申訴人 :hankwtc
看板板名:HatePolitics
被申訴人:zeuswell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處分
原始文章 : #1aYSArwt (HatePolitics),證四
原水桶處分 : #1aYffTd3 (HatePolitics)證五
申訴及判決︰#1aYm6-X2 (HateP_Picket),證六
申訴內容:
一、原處分及原判決係以申訴人所"轉錄"黃創夏先生臉書文章違反政黑板2-5h應"完整"
轉錄之規定。
二、申訴人係以"截圖"方式轉錄黃創夏先生的臉書文章,對於該截圖(即黃創夏先生之原
文),申訴人並未做任何編輯、增刪處理,且已附上該篇臉書文章的連結,可資佐證申訴
人絕無進行任何編輯。
三、依政黑板2-5h規定: h.除4-3規範之事項外,「新聞」、「轉錄」、「舊聞」應完整
轉錄該文且禁止修改原文。
可知本條款僅規定轉錄應完整,不得修改,以維護所轉錄文章的完整性,對於如何轉錄、
轉錄的形式、方式,並未做出任何規範; 本條唯一的規範目標就是"完整",而申訴人以截
圖方式來呈現,且未增刪,自然已符合本條款規範的目的及意旨,原處分自屬違法。
四、再者,本條款係屬限縮發言者的言論自由,除非已有明文,對於限縮自由條款之解釋
應從嚴處理,否則將有侵犯言論自由之疑慮。
五、憲法及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則於本條之解釋自有引用之實益,查本條之規範目的既係維
護文章之完整性,則不論以文字或截圖方式均已足以達到本條規範之目的及意旨-完整"呈
現文章,使之不致斷章取義,而任由發文者帶風向,因此在維護言論自由的目的下,且"
本條款亦未就轉錄方式有所規範或限制",則申訴人以截圖方式呈現原文,自亦符合本條
規定,無庸置疑。
六、ptt既係許多人發表言論之平台,應維持言論自由之終極目的,不應允許板主任意以
自身意識形態之不同、執法方便等等理由來對條款規定恣意擴大解釋,否則將形同賦與板
主有任意解釋的權限; 尤其各板既已賦與板主有修改板規的權限,在未有任何規定的情況
下,更不應允許板主擴大解釋板規,形同獨裁者身兼行政、司法之情況。
七、再者,申訴人於此次申訴前曾在Hate_Picket中申訴,據處分人zeuswell說明,是否
可用"截圖方式"發表文章,板內仍在討論中顯然板內未有定論(證七),更未形諸於板規中
,益見zeuswell此次處分是在板內未有共識、更沒有規範的情形下,恣意對條款任意擴大
解釋,實有濫權迫害言論自由之嫌。
八、綜上,上開處分顯然超越政黑2-5h的規範意旨,應予撤銷,並應嚴厲警告zeuswell板
主不得以意識形態之不同而一再踐踏言論自由。
證據:
證一: 申訴人與板主zeuswell站內信溝通信件
https://i.imgur.com/TTmNhhL.jpg
證二: 申訴人與板主Rrrxddd站內信溝通信件
https://i.imgur.com/tbQU3JD.jpg
證三: 申訴人與板主SCION站內信溝通信件
https://i.imgur.com/BhHB4PH.jpg
證四: 原始文章備份
https://i.imgur.com/zYOLmqg.jpg
話說GPT有需要這麼嗆嗎? 有需要這樣兄弟相殘嗎?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侯侯與你系出同源啊...
直接嗆侯是"轉移焦點""為了減輕市政府的負面形象"
現在是連app也可以嗆侯了? 朱立倫是不是準備好了?
證五: 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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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
hankwtc
判決依據︰
h.除4-3規範之事項外,「新聞」、「轉錄」、「舊聞」應完整轉錄該文且禁止修改原文
證據檢附︰
┌─────────────────────────────────────┐
│ 文章代碼(AID): #1aYSArwt (HatePolitics) [ptt.cc] [轉錄] 汪潔民臉書 HOHO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6749877.A.EB7.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轉錄/新聞禁止截圖取代原文
審理說明︰
本案經由巡查,依照板規水桶
附註︰
一年內2次
本次21
4/30 zeuswell □ [公告] hankwtc 2-5e 7天
5/15 zeuswell □ [公告] hankwtc 2-5c 14天
判決結果: 水桶 21 天
證六: 申訴及二位板主之判決
一、申請人ID:hankwtc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1aYSArwt
三、要求重審理由
zeuswell以本人1aYSArwt文章違反2-5h為由水桶
但查2-5h僅規定所轉錄文章必須完整,並無規定轉錄的形式,亦未進一步規定不得以截圖
、圖片方式轉錄;
1aYSArwt文既明顯已完整將臉書文"完整"截圖,並無進行增刪,且附上連結,以供查閱、
佐證。
zeuswell顯有濫用水桶之權利,爰此申訴。
https://i.imgur.com/yQRtTx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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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5.58.94.247 (加拿大)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86971524.A.C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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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nkwtc (45.58.94.247 加拿大), 06/17/2023 11: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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