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二]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判決(Neptunium)
※ [本文轉錄自 Reewalker 信箱]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標題: 對#1XBlyOB6 (HateP_Picket)處分不服
時間: Mon Sep 6 18:06:29 2021
→ Hohenzollern: 牠是不是都在轉八卦板文章的怪咖四趴.....
1.以牠這個字形容他人本就是我國刑法所不容: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0 年原簡字第 56 號刑事判決
https://reurl.cc/L7jZnL
2.其他字眼也是公然侮辱
本篇放水的有點誇張
在此與板主進行溝通程序,看板主們是否另為決定
如不能更改處分
將上訴組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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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駁斥──────◢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優質論文)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事實當證據( █ 辯論社)
應該出現 矛盾────◢██████◣█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論壇)
的元素 攻擊態度─◢████████◣█質疑對方的態度和口氣 ( ██匿名版)
人身攻擊↘偏見↗ ▄▄▄▄▄▄▄▄▄▄▄▄█攻擊身份和能耐█幹你娘(█ 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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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Reewalker (117.56.71.99 臺灣), 09/10/2021 13: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