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政黑板主102050 #1LNUhfgW (HateP_Picket)判決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HelloLadies)時間9年前 (2015/05/24 15:51), 9年前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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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將溝通證據以轉錄形式轉錄至本板,經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任何申訴案於申請之同時,即代表授權同意組務得自行轉錄 申請人所發之相關文章 至 組務版,作為證據文章或判決附件 注意:非當事人不得提出申訴及檢舉,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因警告、水桶、劣文為標的之申訴僅限以當事人為主。  *無明確當事人之板務申訴不限,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申訴。 ============================================================================== 一、申訴人ID:helloladies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w102050/fant1408 三、申訴事由: 本ID於 文章代碼(AID): #1LMAw4Ww (HateP_Picket) ┌─────────────────────────────────────┐ │ 文章代碼(AID): #1LMAw4Ww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新板主上任了 前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1875204.A.83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365 4 5/17 HelloLadies □ [建議] 新板主上任了 前面欠的判決也該處理了吧 提請政黑板主處理本板小組長之判決 文章代碼(AID): #1L9xjgSp (L_SecretGard) ┌─────────────────────────────────────┐ │ 文章代碼(AID): #1L9xjgSp (L_SecretGard) [ptt.cc] Fw: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28667242.A.73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11 2 4/10 jobli 轉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Hatepolitics 2015/03/27) → jobli: 待新版主上任處理220.133.254.117 04/10 20:00 不料招到FANT1408板主不處理,申訴後HW102050板主也不處理該案 文章代碼(AID): #1L9xjgSp (L_SecretGard) ┌─────────────────────────────────────┐ │ 文章代碼(AID): #1L9xjgSp (L_SecretGard) [ptt.cc] Fw: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28667242.A.73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11 2 4/10 jobli 轉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Hatepolitics 2015/03/27) 當時的代理板主不做為,說啥等到新任板主上台才要處理 → jobli: 待新版主上任處理220.133.254.117 04/10 20:00 HW102050回應不受理該案理由如下 故依據上述論述,判決如下: (1)無可依據板規情形下,判決無罪 論破:可是實情是 1.有可依據的板規1-7(如下補充)水桶其間使用者等相關規範 (2)其餘違反站規之處已遭站方處理 論破:但是,站方處置僅針對分身註冊,個板面之處置不能以被ID_MULTI判決過就迴避判決 (3)板主不得任意引用板規/延伸解釋 論破:被檢舉ID所犯之水桶其間使用分身繼續發言, 已經符合HW102050自行公告之政黑板板規1-7 ● ★ ! 5/16 hw102050 □ [公告] 政黑檢舉板板規_20150516_V1.0 ┌─────────────────────────────────────┐ │ 文章代碼(AID): #1LLpsLiT (HateP_Picket) [ptt.cc] [公告] 政黑檢舉板板規_2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1780757.A.B1D.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第一章 總則 7.遭水桶且使用分身發言或Bug規避水桶者,經確認後本尊/分身皆判決水桶天數*1.5倍 又何來不得認意引用的說法? 因此提出本申訴 四、申訴訴求: 1.請政黑板主依照小組長板規處理該案 2.fant1408/hw102050無視小組長#1L9xjgSp (L_SecretGard)做出的裁示處理, 又經過本ID申訴後仍忽視不處理之,應各記警告一次。 五、檢附證據: 證一:本ID於政檢板要求政黑板板主處理文章 文章代碼(AID): #1LMAw4Ww (HateP_Picket) 證二:去信要求FANT1408處理溝通證據 證三:FANT1408判決不處理公告文本 文章代碼(AID): #1LMUKbrg (HateP_Picket) 證四:本ID於政檢板申訴該判決文本 文章代碼(AID): #1LMYBzqr (HateP_Picket) 證五:HW102050回復申訴文文本 文章代碼(AID): #1LNUhfgW (HateP_Picket) 證六:去信要求HW102050不服申訴溝通證據 證七:hw102050回付信件 -- ˋ ˋ φhacoolman 在這邊簽個名, / \ 不簽嗎不簽嗎 就能實現願望喔! / \ 簽嗎不簽嗎 │ │ 簽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 │ 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簽 \ ︶︶ / 嘿~嘿~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174.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32453883.A.987.html ※ 編輯: HelloLadies (123.205.174.37), 05/24/2015 15:57:27 ※ 編輯: HelloLadies (123.205.174.37), 05/24/2015 16:06:43 ※ 編輯: HelloLadies (123.205.174.37), 05/24/2015 16:07:35

05/25 11:58, , 1F
你引用的就是新版規 舊版規沒這條= =
05/25 11:58, 1F

05/25 11:59, , 2F
要引也是引政治黑特版新修版規 2012/12/13
05/25 11:59, 2F

05/25 11:59, , 3F
處罰行為要以當時的規定為標準
05/25 11:59, 3F
文章代碼(AID): #1LOOBxc7 (L_SecretG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