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idlechild無緣故水桶劣文我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新手上路的阿榮)時間10年前 (2013/12/05 08:05), 編輯推噓9(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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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BG版的另外一個板主 kelvin1234 被水桶的文章 完全屬於板規處置 違規部分如下 作者 kelvin1234 (徵業務) 看板 Boy-Girl 標題 Re: [求助] 女生死都不拒絕我 時間 Wed Dec 4 15:11:29 2013 ─────────────────────────────────────── "那個女生 我一定會報仇 讓她知道我不是好惹的 沒誠意要當朋友 還答應我要當朋友 還給我LINE FB E-mail 我後悔沒跟她要電話 不然打電話吵死他" 觸犯本板板規 C.重度違規:水桶三個月,文章刪除+劣退(無法劣文者加水桶一個月)。 1.性愛、交易、宣傳、廣告、徵求、洗版、灌水、婚姻、政治、聯誼、八卦、   宗教、姓氏討論等任何與板旨、板規、討論主題抵觸、無關   或違反普遍道德認知之文章(含連結)。(發/回/推/名)   普遍道德認知定義:普遍社會大眾難以接受之情事。 kelvin1234 在文中提及如果有電話號碼就要持續騷擾女生 以及要找女生報仇 帶有威脅性質 已經嚴重違反普遍道德認知 所以 idlechild 板主的處置 完全符合本板板規的規範 並沒有亂水桶的做法 ※ 引述《kelvin1234 (徵業務)》之銘言: :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 請申訴者將溝通證據以轉錄形式轉錄至本板,經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任何申訴案於申請之同時,即代表授權同意組務得自行轉錄 : 申請人所發之相關文章 至 組務版,作為證據文章或判決附件 : ============================================================================== : 一、申訴人ID:kelvin1234 :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idlechild : 三、申訴事由:無緣無故被水桶劣文 : 四、申訴訴求:我沒有違反板規,被板友噓到爆,還被板主水桶劣文我 : 五、檢附證據:如下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27.248 ※ 編輯: darkfool 來自: 122.121.27.248 (12/05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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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PTT不是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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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玩笑也不行嗎?我沒有真的去做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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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的去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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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刀捅人沒捅到也只是開玩笑,法律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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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我有罪,只是開玩笑所以不該有公然汙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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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謗或恐嚇罪,只要是開玩笑愛講啥就講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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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新聞上那些白癡犯的罪都不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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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只是開玩笑而已,把槍放在桌上談也是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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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恐嚇誰?你認識她?要告也是她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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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玩笑,所以不管是校規還是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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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自high了 亂扯一通X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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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規則都不用守,反正玩笑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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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那個女的來告我啦!你沒資格說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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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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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2:39, , 15F
你是版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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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2:45, , 16F
樓上 那是組長 他不能駁回誰能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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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我也不是組長.... 因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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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人一直水球要我處理 我只能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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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被駁回了,還真是一直到處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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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他不是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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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3:26, , 21F
這下變PTT站方認可的水桶了~接下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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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要告站方妨礙電腦使用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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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20:42, ,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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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2:06, , 24F
哪裡嚴重違反普遍道德認知?說要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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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02:09, , 25F
接下來要上訴了嗎?
12/08 02:09, 25F

12/08 02:11, , 26F
要告快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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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8:11, , 27F
birdyman已經被我告了,想毀謗者等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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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dyDFz8 (L_SecretG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