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1GXOHCIZ (L_SecretGard) 判決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悠木碧 最高...)時間11年前 (2012/10/25 23:51), 編輯推噓20(20043)
留言63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申訴人ID:lovebbcc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 #1GXOHCIZ (L_SecretGard) VOT1077判決 三、申訴事由: VOT1077小組長認為 這是"私人"事物無關政黑 可是經過統計 政黑目前最少有數十人已經身為被告 本人私人信箱往來信建最少破百封箱官的網友來信討論 四、申訴訴求: 政黑平常只有一百多人次上網 扣掉潛水分身使用者 實際上活要在版面上的使用人數估計有近半都被告了 大家都是第一次被告 也是莫名其妙被告 被告的沒有理由 沒有頭緒 如果只是單純我與某特定網友之間的官司 要說私人事務我絕對接受 但是政黑現在大概有過半使用者都收到傳票 沒有任何官司經驗 大家都很惶恐 這也是某些人最希望看到的 難道也是小組長所樂見 五、檢附證據: 信都還在我信箱 我不方便公布 因為每個被告的人我都不應該任意公開他們ID 小組長認為有需要 我可以全部轉給你看 證明"此官司絕對不是政黑壹兩人的私人事務" 如果小組長執意"以經涉及政黑超過1/3使用者甚至逼近1/2" 這樣還算私人事務 那請便 對了提醒一下 曾經有人這樣說過 他針對PTT管理階層已經告了十個人 其中五個是證黑板務 ● 206 6210/13 lovebbcc □ [申訴] 不服 #1GTvE7EV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GUOIKLo (HateP_Picket) [ptt.cc] [申訴] 不服 #1GTvE7EV判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350141076.A.57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阿找到了 在這裡 → musoutensei:我還夢到被告群在PTT當板主的就十幾個 組長級也好幾個 10/14 02:07 → musoutensei:政黑就佔了五個 orz 10/14 02:07 好吧 光正黑就五個版主被告 還有組長級的(笑 這還是私人事務的話 那就讓大家各自去面對各自的司法問題 政黑的十字架 我來背 該給的水桶 我來受 到時後某些人也發現自己被告的時候.... 水桶中的我也不方便說什麼對吧 -- 測驗自己是否為蘿莉控 1~3 輕度 4~6 中度 7~8 重度 9~12 喂喂,警察嗎 1.走在路上比較喜歡看蘿莉 5.想摸蘿莉的頭 9.頭上有蘿莉天線 2.喜歡貓 6.被五個人以上叫過蘿莉控 10.有超過1G的蘿莉圖 3.看過十本以上蘿莉H漫 7.對14歲以上沒興趣 11.偷看過蘿莉內褲 4.知道藍是誰 8.喜歡貧乳 12.閃光都是蘿莉體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153.68 ※ 編輯: lovebbcc 來自: 203.69.153.68 (10/26 00:00) ※ 編輯: lovebbcc 來自: 203.69.153.68 (10/26 00:05)

10/26 00:13, , 1F
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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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人轉PTT停機公告之類的公眾權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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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政黑的話 被以無關政黑水桶也OK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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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2:37, , 4F
愛bc為了你告人,恐怖分子挾持上百無辜人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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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是怕恐怖份子到時候發現美國是不談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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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3:07, , 6F
我想你們去P2隱板討論吧 被告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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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3:59, , 7F
政黑比八掛還可怕,多謝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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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00, , 8F
不過版主改個版規就可以置頂了,為什麼不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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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32, , 9F

10/26 14:34, , 10F
從以前的標準,版友官司糾紛不但是無關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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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36, , 11F
黑,還是個人恩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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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38, , 12F
標準從沒變過,新板規還清楚定義何謂政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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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40, , 13F
主旨,版友官司糾紛何關政黑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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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44, , 14F
況且既然已能私信聯絡,何不相約去law版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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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45, , 15F
論,為何堅持違規發在政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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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5:34, , 16F
本版小組長應該沒被告到啊 難怪喔(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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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5:35, , 17F
小組長沒被告 ASK達到目的了 我也被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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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對於您所謂"標準始終一致"這點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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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5:37, , 19F
認為不苟同 文章代碼(AID): #1DDHd7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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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5:38, , 20F
系列文張有五篇 還置底過的時候您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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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好像在此時神隱了 算了小組長沒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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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5:41, , 22F
這建是私事了 就接受啊都被捅了還能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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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5:41, , 23F
既然小組長都說這樣我也不想在多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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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5:43, , 24F
只能說 大家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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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5:45, ,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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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5:46, , 26F
#1EGDgFu6 (HatePolitics) 不想改變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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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5:46, , 27F
只想問某人自稱的一致在這幾篇一致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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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7:56, , 28F
對愛逼西的愛慕依然一致(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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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15, , 29F
對不起我錯了...舊版規沒註明本版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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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16, , 30F
導致前後任版主可以愛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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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17, , 31F
幸好新版規#1GI4Sy9J (HatePolitics)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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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什麼叫做本版主旨。問某人還不如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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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21, , 33F
lovebbcc前版主你自己,你的標準有沒有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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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23, , 34F
判下#1GI4Sy9J這判決的lovebbcc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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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26, , 35F
當初又為何要修改版規,改成要與本版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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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29, , 36F
有關?前後版主標準不一還說得過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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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30, , 37F
與自己的標準不一,老實說,要是我是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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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32, , 38F
,還真不好意思辯解,更別說申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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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33, , 39F
我認為板主發個公告移到相關看板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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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36, , 40F
話題比較好統整,也比較容易得到專業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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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2:39, , 41F
世道啊... <(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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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2:47, , 42F
把新版規改掉阿,現在只有一個版主不用再覆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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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23, , 43F
我那件案子,法官判決被告要在政黑po文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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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26, , 44F
道歉達成和解,你ptt比中華民國法院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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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29, , 45F
自以為是到一個境界,別人來執行你時再來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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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31, , 46F
迫害就好,反正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不能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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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32, , 47F
到和解條件留案底的也不會是你VOT1077,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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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34, , 48F
高尚下去也是合理,我就等著看到時那一陸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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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36, , 49F
案件逆轉時,另北一定把這條加上去,我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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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39, , 50F
看那票id與論大轉彎時,你怎麼解釋今天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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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40, , 51F
所謂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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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7:23, , 52F
你乾脆講逆滲透會不會比較威 降我就很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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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8:35, , 53F
威不威是一回事話說自個情況怎樣自己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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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8:40, , 54F
呀對了~~還有件事~您是原告嗎?來回答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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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8:41, , 55F
先給你來個未看先猜,你絕對不敢正面回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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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8:44, , 56F
或不是,不過沒關系,到時有記錄的四個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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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8:45, , 57F
用關系人傳過來,就知道是不是同一個嚕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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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2:02, , 58F
當庭調解不算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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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2:03, , 59F
還是請法務當發言人會不會比較好…
10/29 02:03, 59F

10/30 00:59, , 60F
換ID幹嘛呢,該不會還有分ID來告的?
10/30 00:59, 60F

10/30 02:00, , 61F
誰當發言人,傳喚關系人的事情會改變?我又
10/30 02:00, 61F

10/30 02:02, , 62F
不像某人有n個id會被傳n次,關我屁事呀?
10/30 02:02, 62F

10/30 02:04, , 63F
傳喚相關關系人來了解案情天經地義呀大大~~
10/30 02:04, 63F
文章代碼(AID): #1GYM09qq (L_SecretG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