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John7 違反組務的規定
政黑版主並沒有判過唷
請不要誤導小組長 謝謝
再來 我只是幫 政黑版主提供資訊 給小組長
關你啥事?
反正 連線資訊 調出來 一翻兩瞪眼
要嘛是我 造假 還賠上名譽
要嘛就是你 IB1ZA 水桶加倍再加倍
還有呀 我在版務 並沒有前科唷 請你不要誹謗 謝謝
PS:
小組長您好:
請看本版的 #18-p_F9_ 文章
之前 我曾經向帳號部 i版主 申請過 連線記錄
這個方式是可行的 只要小組長您同意 並向 帳號部 i版主申請紀錄 即可
謝謝
※ 引述《IB1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John7非 政黑版版主 卻又回覆我的申訴文
: 且內容不實,早己遭政黑板主判過是 無效的假證據
: 加上之前就有在組務 亂回覆他人申訴文的前科
: 這次又故技重施 企圖影響我的檢舉文 請組務判決 謝謝
: 請組務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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