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HATE版主期滿不解水桶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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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SHISUKO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
HATE版/版主puttogether
三、申訴事由:
7/31水桶兩個禮拜
期滿陸陸續續寫信解除水桶 完全不予理會
四、檢附證據:
作者 puttogether (月光仙子) 看板 Hate
標題 [公告] SHISUKO 水桶
時間 Fri Jul 31 18:25:2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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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舉 #1ASf5K34 (HatePicket)
相似恨意三篇
兩個禮拜 第三篇劣退 期滿來信
另外 請勿引進他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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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8.17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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