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政黑廢版或是版主全部下台 不適任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水鴨子(一直,追尋著你)時間19年前 (2006/10/15 22:23), 編輯推噓9(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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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備份很多文章 不用砍了 來不急了 我曾嘗試說服版主 版主表面上也承諾會好好管版 表面上大仁大義 等了很久 整個版 版主群 還是荒腔走板 瀏覽 第 33/35 頁 ( 95%) 目前顯示: 第 702~724 行 (h)按鍵說明 ←[q]離開 等了很久 整個版 版主群 還是荒腔走板 相較於整個批踢踢簡直就是黑暗的角落 骯髒不堪 走遍各版 沒看過這麼惡劣誇張的版主群 其實例子不勝枚舉 我只抓取滄海一粟出來告訴大家 我想說的是 這樣的版 這樣的版主 真的不用廢掉嗎? 小組長妳們應該拿出公權力了 我相信批踢踢還是有秩序跟正義 不要讓一個版 幾個人 毀掉整個站 遲早有天會上新聞的 '壞人能夠得逞 是因為好人的姑息' -------------------------- 說真的~看到G大是如此為了PTT與政黑著想 我實在太感動了~看他如此瞭解政黑版昔日的一切文章 絕對是個老版友~可是~政黑卻找不到他的紀錄?連推文記錄也沒有 後來我看看G大的說話態度,還有特定為某人申冤~讓我聯想到另一個版友 所以私下去查詢一下IP 410/15 gochanwar □ [申訴] 政黑廢版或是版主全部下台 不適任 ※ 編輯: gochanwar 來自: 61.62.92.49 (10/15 20:23) 64 16 9/25 XDGE □ 2100全民瞎掰的黎正男 ※ 編輯: XDGE 來自: 61.62.200.75 (09/25 20:33) 哇~IP好相似喔~可是我的電腦知識很缺乏 我猜可能G大與XDGE大人是鄰居,所以IP很相似~ 然後XDGE大人常常找他訴說他在政黑版的事情吧 G大如此為政黑著想~我真的應該要好好反省了 下次判版規不可以老是這麼輕~有前科的都應該加重處置 以後我不會對常犯版規的老版友每次放鬆再放鬆,故意減低刑責 這是我的失誤~對其他守版規的版友不公,會檢討。 -- 那時,墜落在泥土上 一想到能夠化為養分滋長你 我幸福的,都快哭了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09.76 ※ 編輯: a12361510 來自: 125.232.109.76 (10/15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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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前科不前科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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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但是要按法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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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看心情看立場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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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上,有說屢勸不聽(前科)就該多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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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後會罰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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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相簿事件 版規一開始有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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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水桶就給人家水桶 事後再補進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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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行為可以嗎? 根本就是在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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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簿事件很緊急,是有關於PTT基本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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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政黑版規一開始就說以國法與政黑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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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簿事件根本是根據站規做出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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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PTT版規為基礎.相簿事件是PTT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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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去看法條,我都有說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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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前你們不辦 這次為何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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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出申訴,當然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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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至少先警告我啊 你們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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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開過幾次,你自己老實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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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已經犯下去了~怎麼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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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沒人提出申訴嗎? 你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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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人提出申訴時,我與M還沒當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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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開這麼多次 為何你們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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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政黑版規需受站方版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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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來辦你的不是版規,是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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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版規聲明前說了。我一定版規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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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都說了,公開這樣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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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別人提出檢舉,你要我怎不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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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們完全不警告 直接水桶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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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大人沒注意。還怪沒人提醒看清楚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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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可以警告 假如再犯才水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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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有說,犯版規者得要先警告再水桶嗎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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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版規與站規放在那裡很久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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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都至底了,我們也仁至義盡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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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條之前沒在版規 是後來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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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造may大人這麼說~哪天人第一次犯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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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麼多次 你們都沒制止不算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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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無罪嗎?版規上有說要依造站規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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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要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與PTT基本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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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不是只要人家不檢舉 你們就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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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制止~之前~是我們疏忽。補救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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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我相信你應該有看到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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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到就要辦。疏忽的當然要人提醒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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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那個相簿 她之前就自己公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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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公開我會知道是她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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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不要去問她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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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的是 是在政黑公布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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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CaHVCK (L_SecretG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