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car板主Pellaeon 板規模糊
判決結果:
此申訴案駁回
判決內文:
以下為申訴本文
文章代碼(AID): #1cDoA4Xm (car) [ptt.cc] [公告] 轉錄新聞相關規範/板務討論
https://i.imgur.com/MKPQiOC.png
板主在5/5的發文解釋轉錄新聞相關規範,他寫道
「我想有些板友可能對 汽車相關 的定義不慎明瞭」
並表示 「本篇以後新聞相關文章嚴格處理」
按照這個規定,我的文章是5/4發的,是在這篇解釋文出來之前
當時的板規模糊,板主自己也寫以後嚴格處理
此案爭議點在於
申訴人所發表之新聞
是否合乎當時板規之標準
檢視當時板規
#1cJ_LXtK (L_RelaxEnjoy)
2-1【關聯性薄弱/內容無可觀性】
文章主題與汽車、部品與駕駛之關聯性薄弱、無討論意義及其他任何不適發表之內容者。
判定原則為文章主體是否具被汽車相關內容,以及是否以汽車相關內容為主旨。道路相關
資訊需與汽車駕駛有直接相關,其他如道路品質、政府標案、路權議題請至專板發文。
回頭檢視
申訴人之新聞
#1cJ_Lo04 (L_RelaxEnjoy)
新聞內文說明新聞當事人死於車內
與車本身並無相當之關連性
依照當時板規2-1 之規定 此處分並無過當
板規亦說明之相當清楚
此新聞說的是人 並非以車內容為主旨
符合板規2-1說明
雖然板主
於發文後有補充說明
#1cJ_I-5T (L_RelaxEnjoy)
但此說明並不影響該判決之認定
故駁回申訴人之所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7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716517124.A.4D1.html
※ 編輯: gogin (49.158.78.8 臺灣), 05/24/2024 10:4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