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car板主Pellaeon 板規模糊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愛喝可樂的勾勾)時間4周前 (2024/05/24 10:18), 4周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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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此申訴案駁回 判決內文: 以下為申訴本文 文章代碼(AID): #1cDoA4Xm (car) [ptt.cc] [公告] 轉錄新聞相關規範/板務討論 https://i.imgur.com/MKPQiOC.png
板主在5/5的發文解釋轉錄新聞相關規範,他寫道 「我想有些板友可能對 汽車相關 的定義不慎明瞭」 並表示 「本篇以後新聞相關文章嚴格處理」 按照這個規定,我的文章是5/4發的,是在這篇解釋文出來之前 當時的板規模糊,板主自己也寫以後嚴格處理 此案爭議點在於 申訴人所發表之新聞 是否合乎當時板規之標準 檢視當時板規 #1cJ_LXtK (L_RelaxEnjoy) 2-1【關聯性薄弱/內容無可觀性】 文章主題與汽車、部品與駕駛之關聯性薄弱、無討論意義及其他任何不適發表之內容者。 判定原則為文章主體是否具被汽車相關內容,以及是否以汽車相關內容為主旨。道路相關 資訊需與汽車駕駛有直接相關,其他如道路品質、政府標案、路權議題請至專板發文。 回頭檢視 申訴人之新聞 #1cJ_Lo04 (L_RelaxEnjoy) 新聞內文說明新聞當事人死於車內 與車本身並無相當之關連性 依照當時板規2-1 之規定 此處分並無過當 板規亦說明之相當清楚 此新聞說的是人 並非以車內容為主旨 符合板規2-1說明 雖然板主 於發文後有補充說明 #1cJ_I-5T (L_RelaxEnjoy) 但此說明並不影響該判決之認定 故駁回申訴人之所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7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716517124.A.4D1.html ※ 編輯: gogin (49.158.78.8 臺灣), 05/24/2024 10:45:43
文章代碼(AID): #1cJ_a4JH (L_RelaxEnj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