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不服CAT版版主crazybaby判決溝通信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0/06 17: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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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qm21 信箱]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標題: Re: 不服貓版判決溝通信 時間: Thu Oct 6 15:32:12 2016 跟貓版有關的資訊僅在第一篇(你發表了對長沁的感想,這我尊重) 其他的文章全都著重於挑出版友的推噓文做地毯式回復 這就淪於攻擊 對貓版來說造成多篇無意義的文章、有礙版面 你大可直接編輯原本的文章來作回應即可 且多位版友來信反應你的文章鬧版、洗版、挑釁版友 各篇文章論點重複且針對性高 既然沒什麼嶄新的想法、只淪於口水爭吵 當然也沒什麼文章價值 刪文是為了維持版面乾淨 (無意義的爭吵式回文不應該存在版上) 至於劣退則是因為重複的東西你已經反覆說太多次 且一開始就不該回文,原始文章編輯就好了 無聊的吵架有需要回到這麼多篇嗎? 各種對版友推噓文的鑽牛角尖實際上已與貓版無關 也僅是勾起版友更多無意義回應而已 你有不喜歡長沁的權利 版友也有不喜歡你文章的權利 且law版友的文章始於你的回應(在我來看是找架吵,而你是起頭的那一個) 所謂的鬧版及挑釁,是我依據情勢綜合判定的結果 以上。 ※ 引述《qm21 ()》之銘言: 這是版主的第一段公告: qm21版友力戰群雄,一而再再而三地發文,而且文章除了攻擊版友以外毫無其他有用 資訊,除了第一篇我覺得有道理之外,其他全部刪除或退文,且不准再回文或推文。 這是我的質疑: 何謂攻擊版友?如果版上的人真的跳針我說他跳針算攻擊嗎 如果版上的人真的理盲我說他理盲算攻擊嗎 舉例說我重複說所抱怨的點是電話報折扣跟到現場不一樣卻有重複的人不斷扣我帽子認為 我硬凹價錢 請你實際說明攻擊的認定標準 這是版主的第二段公告: 補充說明一下第一篇所謂的有道理,不是指我贊成qm21的文章內容,而是指,我贊成 他「發表這篇文章的權利」,這也是造成我沒有即時處理的原因,那時想說這一篇自然會 被市場機制噓到XX,就沒有每天關注,雖然他發文的當天我有注意到,在此跟各位版友道 歉,這種文章超過一篇都不應該... 這是我的質疑: 版主既然說我有發表文章的權利 那為什麼版主又說因為自然會被噓到xx所以沒關注 意思是不管對錯是非雖然你有發文的權利但是被噓就自己該停止發文嗎 你口中發文的權利只給一半 我第三個質疑是三篇劣文判決標準 那三劣文一開始我是私信給lawranceno1想私下回應 結果lawranceno1就跑回版上說我不敢公開回一直說我寫信給他 那我就公開回了 我文章大部分都在說他腦補還公開稱他腦補王 也說他要告可以告 那是因為我就是當事人我才從他虛構的話知道他根本沒跟長沁醫院聯絡過談這件事 如果他真的腦補虛構那我不應該出來指明嗎 我也沒有義務要暴露關於我的更多資訊來證明他腦補 要我被人肉嗎? 這三篇劣文都是回應lawranceno1的文章 我也不知道你從那些地方判定我(8) 鬧板、挑釁 但我想質疑以相同的標準為什麼lawranceno1的文章只有刪除我卻被劣文三篇 lawranceno1不是說我 "社會邊緣人" "自己眼殘還想怪人" "被嗆也剛好而已" "說實話 你怎樣的想法 老子懶的鳥" "只是每次再回你文的時候 都是邊笑邊打" "頂多就是幫你打打社會局電話 看能不能多點人關心你" "像個過街老鼠" 他態度好不好很明顯而他態度不好就刪文 我回應態度不好就劣退 或者是他寫信證明他沒腦補是說我冤枉他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93.19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68.19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qm21 (61.228.193.197), 10/06/2016 17: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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