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倉鼠板板主不公水桶 (已附上溝通證文)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0318)時間13年前 (2010/12/25 19: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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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浸 潤 水 桶 公 告 ] *浸潤水桶者ID︰g850258 *文章標題︰ □ [問題] 無言的制度 系列文 □ [心得] 戰,不煩嗎?        □ [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 *水桶理由: 1-19. 禁止人身攻擊、髒話、不雅詞彙、辱罵言辭。 1-20. 禁止蓄意鬧場、挑釁挑起筆戰或與板上發生嚴重口水戰者。 1-21. 禁止挑釁、惡意噓推、無建設性與無益於討論之推噓文。 *處 置︰ 經由多次耐心提醒與勸告無效,直接浸潤水桶一個月。 (即日起2010/12/20~2011/1/20 午夜00:00止) ★浸潤水桶系列文已收錄至精華區z-3-2010年資料夾,僅供參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板備註︰ 若遇疑問持,本板歡迎大家提出討論,但請勿蓄意鬧場或挑起任何筆戰 以維持本板秩序與和諧。 *凡被水桶者,期滿請自行來信通知板主解除水桶,否恕不解除,復權後列入觀察名單。 與板主答辯信件(含證文): 作者 g850258 (0318) 標題 Re: 倉鼠板浸潤水桶公告 時間 Tue Dec 21 12:46:36 2010 ─────────────────────────────────────── 倉鼠板板主你好 你的水桶理由我不能認同, 1.[問題] 無言的制度 系列文、[心得] 戰,不煩嗎?這兩篇文章你不是都已經 鎖定並且警告過大家了嗎?我也沒有再去回應那兩篇,也沒有繼續討論下去, 也就是說這兩篇你已經做過處理。事隔好幾天為什麼現在突然又要浸我水桶? 如果你認為這一串討論只有我的發言有問題,那為什麼你不警告我? 2.[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的推文,我有違反任何規定嗎? 我仔細檢查過我的推文,只有一句「一直講一直講,比我老媽還囉唆」 可能讓你看了不高興,請問你是依據這一句說我"又違反板規"所以要浸水桶嗎? 這一句根本不構成任何挑釁或辱罵或什麼違反板規吧? 作者 maiya (找不到文請問我!) 標題 Re: 倉鼠板浸潤水桶公告 時間 Wed Dec 22 00:20:03 2010 ─────────────────────────────────────── 首先,倉鼠板已於違規罰則板規中備註及提醒, 6.為避免板務討論影響閱讀及秩序,若有任何意見請先來信板主信箱,板主將儘快回覆。 g850258大承認並未閱讀清楚板規在先,便開啟具有板務爭議之文, ────────────────────────────────────── #1D2aXJM0 R: [問題] 無言的制度 此文之回覆 我承認我沒看完全部板規, 因為我沒想到這麼小的事情也會犯板規 : PO文前,您看過置底版規了嗎? ────────────────────────────────────── 未先與板主進一步溝通討論與建議, 結果,導致引起本板其他板友間引起不必要之口水戰與不理智行為。 若能先與板主溝通並提出有意義之建議,找出更好的辦法提出 便可避免板友間不必要的後續爭議與誤會之發生。 因[問題] 無言的制度言的制度 系列文、[心得] 戰,不煩嗎?等兩系列文 引起雙方已嚴重影響板面秩序與不理性行為, 縱然在板主回文勸阻以及允許開啟投票後,仍無法平息雙方戰火, 經評估事態屬於嚴重事件, 為阻止紛爭,板主又於12月17日發文公告 文章代碼:#1D2aiVyK [公告] 最後一次提醒,請停止「無言的制度」系列文之紛爭 要求大眾恢復理性並給予最後一次提醒與警告 並鎖文終止文章偏離文章主題,目的再次阻止不必要之紛爭及口水戰。 既然這是警告大眾~ 當然就包括g850258大本身在內。 而後,針對此認養文是否開放議題,有板友仍希望開放討論,以表達雙法之看法 為集中板眾看法整理,也避免板友再次引發不必要之紛爭 板主於12/17以[公告]方式開啟討論文,給予板眾「統一」集中於推文討論 12/17 #1D2bddVg □ [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 前車之鑑,此議題屬於容易導致板友彼此間擦槍走火之導因 因此於文章以嚴格規定: 1. 禁止人身攻擊、髒話、不雅詞彙、辱罵言辭。 2. 禁止蓄意鬧場、挑釁挑起筆戰或與板上發生嚴重口水戰者。 3. 有戰意或者攻擊性字眼等推文內容。 *違者一率直接浸潤水桶一個月。 不久,g850258大又自行利用[公告]之標題回文 #1D2cE_-Y 12/17 Re: [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 依據本板規定1-23. 禁止非小組長/該板板主身分以[公告]/[警告]為標題發表。 基於g850258大未看完板規之說法,得知可能不知本板之規定,僅於同推底下推文提醒 並協助修改文章標題為[討論] → maiya:感謝長篇意見的提供,請集中#1D2cE_-Y 第17720篇討論文集中 12/17 08:12 → maiya:發文 此篇文章先予以鎖文 若有意見請至17720篇回覆 12/17 08:13 → maiya:請大家遵守並自我尊重 避免不必要紛爭及不理智之行為 12/17 08:14 接著g850258大於#1D2bddVg □ [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此篇 於文中推文 → g850258:咦,樓上是來自南投的捧由~我還沒被浸水桶耶好奇怪~ 12/20 16:09 → g850258:板主不用一直強調什麼惡言相向,沒觸犯到人身攻擊的法律 12/20 16:10 → g850258:就很緊張一直講一直講...比我老媽還囉唆 12/20 16:11 因此話題與討論主題無關, 基於多次公告的勸導無效也不看板規之評估,認為已有蓄意鬧場以及挑起筆戰之嫌疑。 為避免再次引發不必要之口水戰及紛爭, 依循規定懲處。 作者 g850258 (0318) 標題 Re: 倉鼠板浸潤水桶公告 時間 Wed Dec 22 02:14:46 2010 ─────────────────────────────────────── 倉鼠板板主你好,針對你的解釋我不能認同。 ※ 引述《maiya (找不到文請問我!)》之銘言: : 首先,倉鼠板已於違規罰則板規中備註及提醒, : 6.為避免板務討論影響閱讀及秩序,若有任何意見請先來信板主信箱,板主將儘快回覆。 : g850258大承認並未閱讀清楚板規在先,便開啟具有板務爭議之文, 我在這邊說沒有看完板規,是指我沒看到"不能PO認養文",而不是先來信到板主信箱 其實我本來也沒有想要進行板務的討論,只是紓發心情而已。 我認為沒有寄你信箱的必要,PO抒發對於管理方式的心情並非想要引起爭議。 有人想罵我不是我的錯,我的原文也沒有挑釁。 因此我認為第一個理由不成立。 : ────────────────────────────────────── : #1D2aXJM0 R: [問題] 無言的制度 此文之回覆 : 我承認我沒看完全部板規, : 因為我沒想到這麼小的事情也會犯板規 : : PO文前,您看過置底版規了嗎? : ────────────────────────────────────── : 未先與板主進一步溝通討論與建議, : 結果,導致引起本板其他板友間引起不必要之口水戰與不理智行為。 : 若能先與板主溝通並提出有意義之建議,找出更好的辦法提出 : 便可避免板友間不必要的後續爭議與誤會之發生。 避免板友吵架不是我的責任,我的PO文沒有違法。 : 因[問題] 無言的制度言的制度 系列文、[心得] 戰,不煩嗎?等兩系列文 : 引起雙方已嚴重影響板面秩序與不理性行為, : 縱然在板主回文勸阻以及允許開啟投票後,仍無法平息雙方戰火, : 經評估事態屬於嚴重事件, : 為阻止紛爭,板主又於12月17日發文公告 : 文章代碼:#1D2aiVyK [公告] 最後一次提醒,請停止「無言的制度」系列文之紛爭 : 要求大眾恢復理性並給予最後一次提醒與警告 : 並鎖文終止文章偏離文章主題,目的再次阻止不必要之紛爭及口水戰。 : 既然這是警告大眾~ 當然就包括g850258大本身在內。 所以到此為止前面的論戰已經結束,你已經警告大家 我也聽從你的公告沒有繼續論戰,你把全部的文章鎖定處置。 : 而後,針對此認養文是否開放議題,有板友仍希望開放討論,以表達雙法之看法 : 為集中板眾看法整理,也避免板友再次引發不必要之紛爭 : 板主於12/17以[公告]方式開啟討論文,給予板眾「統一」集中於推文討論 : 12/17 #1D2bddVg □ [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 : 前車之鑑,此議題屬於容易導致板友彼此間擦槍走火之導因 : 因此於文章以嚴格規定: : 1. 禁止人身攻擊、髒話、不雅詞彙、辱罵言辭。 : 2. 禁止蓄意鬧場、挑釁挑起筆戰或與板上發生嚴重口水戰者。 : 3. 有戰意或者攻擊性字眼等推文內容。 : *違者一率直接浸潤水桶一個月。 : 不久,g850258大又自行利用[公告]之標題回文 : #1D2cE_-Y 12/17 Re: [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 : 依據本板規定1-23. 禁止非小組長/該板板主身分以[公告]/[警告]為標題發表。 你這是曲解的板規的意思,我知道不能以公告/警告為標題發文 只是回覆你的文章,是以"Re"的標題發文, 此條板規的原意似乎是為避免板眾偽裝成板主公告或警告,我的文章很顯然不是。 : 基於g850258大未看完板規之說法,得知可能不知本板之規定,僅於同推底下推文提醒 : 並協助修改文章標題為[討論] : → maiya:感謝長篇意見的提供,請集中#1D2cE_-Y 第17720篇討論文集中 12/17 08:12 : → maiya:發文 此篇文章先予以鎖文 若有意見請至17720篇回覆 12/17 08:13 : → maiya:請大家遵守並自我尊重 避免不必要紛爭及不理智之行為 12/17 08:14 由於你替我著想已經把標題改掉,那這點就沒有什麼爭議了。 : 接著g850258大於#1D2bddVg □ [公告] 認養文投票活動討論此篇 : 於文中推文 : → g850258:咦,樓上是來自南投的捧由~我還沒被浸水桶耶好奇怪~ 12/20 16:09 : → g850258:板主不用一直強調什麼惡言相向,沒觸犯到人身攻擊的法律 12/20 16:10 : → g850258:就很緊張一直講一直講...比我老媽還囉唆 12/20 16:11 : 因此話題與討論主題無關, ~~~~~~~~~~~~~~~~~~~~~~~~~ : 基於多次公告的勸導無效也不看板規之評估,認為已有蓄意鬧場以及挑起筆戰之嫌疑。 ~~~~~~~~~~~~~~~~~~~~~~~~~~~~~~~~~~~~~~~~~~~~~~~~~~~~~~~~~~~~~~~~~~~~~~~~~~~~~ : 為避免再次引發不必要之口水戰及紛爭, ~~~~~~~~~~~~~~~~~~~~~~~~~~~~~~~~~~~~~ 所以你最主要浸我水桶的理由就在這裡 1.我的註解(不是推噓)有8個字(我還沒被浸水桶耶)與討論主題無關, 這並沒有違反板規,板規上寫的是: 1-21. 禁止挑釁、惡意噓推、無建設性與無益於討論之推噓文。 ~~~~~~ 我並沒有推文或噓文,而只是註解, 更何況你這種判斷也過於主觀而有針對性之嫌疑, 2.「多次公告的勸導"無效"」,意思是我又再度違反你的"規定",問題是我的推文 沒有任何違反規定之處,因此也沒有"勸導無效"之說。 3.「也"不看板規"之評估。」板規裡面沒有寫"不看板規違反板規" 而實際上我有看板規,只是沒有每一個字都看完,因此這條理由也不成立。 4.「認為已有蓄意鬧場與挑起筆戰之嫌疑。」 我認為我的推文只是在開玩笑,TD板友多次攻擊我,我都沒有回應, 他在這邊的推文沒有攻擊我,我更不會在這邊跟他吵 我在此處只是跟他打個招呼調侃他, 就像我在這邊說你很像老媽子一樣。 語句的解釋可以有歧義, 語句也有"語氣"的差別,你沒有任何上下文可以對照 只憑那8個字就斷定我要挑釁鬧場或挑起筆戰? 實際上那8個字不是、也不能挑釁鬧場或挑起筆戰。 我相信板主你應該要做到基本的無罪推定, 在沒有確切的證據說我在挑釁前不能假設我一定是要挑釁, 而那8個字事實上也不能構成鬧場,8個無關討論主題的字就算是鬧場~ 那我可以找出幾十個板友都在鬧場。 另外,一切都只是有"嫌疑"的話,就可以判決了嗎? 針對以上你所有浸我水桶的理由,我認為都不合法, 希望你自問,收回你的水桶。 板主的身分與尊嚴比跟板友鬥法重要多了。 作者 maiya (找不到文請問我!) 標題 Re: 倉鼠板浸潤水桶公告 時間 Wed Dec 22 10:49:05 2010 ─────────────────────────────────────── 該回覆的答辯我都已經回覆 如果您覺得你都是抱著開玩笑心態 也未顧及其他板友感受 就如大家所說的倉鼠板的是公眾的 在公眾板發文前本應該先三思文章內容之謹慎度 但您只顧自我感受~多次隨意開玩笑 也違反規定 就證明有鬧場以及挑釁意味 為讓本板恢復和諧與平靜~ 就請您暫時先冷靜思考一下或進行申訴 若有必要本人亦會提供相關答辯 最後仍是感謝您對於認養文的意見提出~ 以上為與板主答辯信件往來,板主已確切標出他認為違反板規的部份 經過解釋,他也還是認為開玩笑就是違反板規, 而且他明明只舉出8個字的證據,還要抹黑說我"多次隨意開玩笑" 好像把我浸水桶才能使鼠板恢復平靜, 話說引起辯論當天,討論串也才少少的5篇左右 4天後,討論板早就沒人再提這件事,還要以這種理由浸我水桶 溝通應該是不用再繼續了 不再貼上冗長證文。 再次煩請組長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92.60 ※ 編輯: g850258 來自: 211.21.92.60 (12/25 19:25)
文章代碼(AID): #1D5TB3u2 (L_RelaxEnj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