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組連署新版成立規則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 我的熱情消失了 )時間18年前 (2006/05/02 02:24), 3年前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6月前最新討論串1/1
本小組特有規範: 1. 申請新板 由於本群組使用情況不佳的看板漸漸增加 因此新增此規範: 若連署人數通過,開板理由也成立,站內無其他替代看板,且評估有其開板必要, 若無意外或特例,一律從試閱開始。 試閱期不固定,視看板性質而定,最少兩個月。 試閱通過標準也依照不同看板有不同條件。 有些看板會有明確的條件,有些則是小組長會計算使用率與文章充實度。 通過試閱的看板若產生問題,亦會重回試閱再次評估。 2. 連署看板或是板主 請連署人務必填寫清楚支持或反對的理由 像是 "請幫忙連署某某篇" "支持!" "加油!" "同申請理由" 或是理由不明的 "喔喔喔" "衝啊~~~" "耶" 皆為無效票 既然要連署 就請有誠意的寫明理由 3. 尊重司法 申訴案件審核期間 組務版形同法院 若申訴人或被申訴者流於漫罵 或有不尊重組務的發言 則將視為不尊重不信任組務的公正性 該案件組務可視為鬧場而不予辦理 而非該案的當事人所提供的證詞 若有同樣不尊重的情事發生 視為藐視法庭 其證詞不予受理採納 申訴案件流程: 看板層級的事務請先找版主溝通 --> 溝通未達共識請附上溝通過的証文 組務不受理未溝通過完成 直接一狀告上來的案件 --> 附上引發爭議的証文以供判決 申訴與板主答辯請簡單明瞭 附上直接證據 (文章公告截圖等可直接閱讀的方式 而非文章代碼) 板友: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 2.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3. 與板主溝通證據及違規文 板主 1. 板友確切犯規的證據 2. 板主對於做這種處罰的原因說明 違反什麼板規 其餘私人感受皆不在判決範圍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68.132 ※ 編輯: SES 來自: 140.109.32.9 (04/11 16:15) ※ 編輯: SES 來自: 140.109.32.9 (11/24 13:57) ※ 編輯: SES (207.151.120.4), 11/24/2015 10:32:14 ※ 編輯: SES (24.4.221.190 美國), 09/18/2020 12:08:10

12/28 12:24, , 1F
請問寄信與版主溝通但版主消極不回覆,多久才能視為已
12/28 12:24, 1F

12/28 12:24, , 2F
溝通完成?
12/28 12:24, 2F

10/14 17:33, 6月前 , 3F
&..::,?., sorry xy好
10/14 17:33, 3F
文章代碼(AID): #14Lb9A9W (L_RelaxEnj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