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CCRomance 板主 P55555 證據2

看板L_PTTAvenue作者 (繼父)時間8年前 (2015/09/23 15:52),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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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tepFather 信箱] 作者: P55555 (大仁) 標題: Re: [公告] 違規名單&版務說明 時間: Wed Sep 16 20:49:15 2015 ※ 引述《StepFather (繼父)》之銘言: : 版主你好 我對此判決不滿 請求版主慎重思考後重新判定 : 以下是我不滿的地方 以及理由 我盡量寫清楚了 共分為兩部分 : 請版主以我的立場盡量理性的來閱讀做判斷 : 謝謝 : ================================================== : 第一部分 : 第1點 : 我的語氣應當明顯看出不是在假造版主回文 : 我完全沒說版主告訴我什麼 且我是使用修文回應 可以明顯看出是我本人回應 : sin該版友 說版主辦的站慶是在嘴砲 這樣算是理性討論嗎? 還是算藐視CCR版? : 於是我表示 版主辦的站慶剛結束 你就說那是嘴砲 : 版主感到遺憾 事實上意思是 這樣版主應該會很遺憾 : 這樣的用法在PTT上很常見 例如 常有人說 : 你的英文老師在哭泣 : 你爸在你後面 他非常火 : 我使用PTT上常見的網路用語結構 不該被視為我在假造版主回文 : 該版友說站慶是嘴砲 這比較有問題吧? 這等於是在挑釁整個CCR版 : 此點請版主明察秋毫 抱歉,你不是該板板主,也沒有問過板主遺不遺憾, 假造板主認為會遺憾,毫無根據,為你自己本身之臆測, 其目的,本人認為以達挑釁板友之作用。 你的英文老師在哭泣、你爸在你後面 他非常火, 依照情況判斷,如果存為台詞用法,當然不夠成挑釁, 但有可能為挑釁之用法。 : 第2點 : 話要好好講還是要哭要鬧 自己決定 : 這有謾罵挑釁或是不雅文字嗎? : 我以此生動的例子來比喻 討論應當是講理 而不是如小孩般哭鬧就可以獲得補償或認同 : 我認為某些版友不講理 沒有就事論事 : 我提出我的看法 他們說 替我女友感到可惜 叫我出門走走 這種話 : 這樣激怒式的討論 真的合乎CCR版的風氣嗎? 若認為板友違規應主動檢舉,而不是反言攻擊「話要好好講還是要哭要鬧 自己決定」, 板友未有哭鬧之情況,使用「要哭要鬧」等語而為挑釁攻擊手段, 當然違反板規。 : 事實上叫我出門走走 明顯看出該版友攻擊我為足不出戶的宅男 這沒關係嗎? : 衷心希望CCR版沒有文字獄 認為有違規應主動跟本人檢舉。 : 第3點 : "某版友在某版 跟大家 分享 有月薪50萬的洋老公這個真相嗎?" : 月薪五十萬洋老公 我是在這邊看到的 : http://www.ucptt.com/article/marriage/1434892915/AA5 : 首先 我講的是事實 除非她該文章是騙人的 : 且我在此處並未指名道姓說是誰 有興趣的自己會去Google : 我把某版友寫的事實 以隱晦的方式 沒有指名道姓的 講出來 這樣算嘲弄? : 那麼對於那些對我完全不認識的人 寫出任何關於我的看法 是否都算嘲弄呢? : 例如 替我女友感到可惜..etc 下面第二部份我還有舉出更多例子 : 繼續第三點 以下為該版友推文 : → LilacSnow: 哈哈。真的知道真相後,就覺得是在看個可愛的小丑玩耍 09/16 12:33 : → LilacSnow: 。滿可愛的呀 wwwww 09/16 12:33 : 這位版友也沒寫出原委 她知道什麼真相呢? : 且她明顯在說我像小丑玩耍 如果別人月薪50萬洋老公這個事實不能寫 : 那用小丑玩耍來嘲笑別人 這樣可以嗎? : 事實上 這兩行推文 很明顯看出她在嘲弄 無論是對誰 這樣是否也要水桶呢? : 要辦我可以 但是門檻要一致 1. 原文中,未見板友自述「有月薪50萬的洋老公」, 而StepFather未能明確敘明原委,縱然述明原委,該言詞亦與此討論無正向關係, 明顯對他人私生活的部分嘲弄,進行不當聯結,企圖攻擊、挑釁他人, 因此,StepFather未能遵守板規規定,送水桶30天。 2.若認為違規應主動來信告知並檢舉,此信為申訴信件爾。 : 第一部分結束 : 第二部分 : 此為對於底下的 判決內容 : 該版友 交往各種失敗 在這篇 : http://www.ucptt.com/article/marriage/1429804522/5FD : 作者: reneei (renee) 2015-04-24 00:15:00 : 又不是我有心要交那麼多男友 被分手/劈腿/遇到爛人不跑嗎 : 她寫在網路上 我可以看吧? 自己寫的 被我看到 這樣不是我的錯吧? : CCR版應該沒有與世隔絕 該版友再別版寫的文章 可以拿來參考吧 : 我寫出 妳好像也是不知道怎麼挑台灣男生 這句話 : 因為 該版友 似乎屬於 我在此系列文的討論中 不知道如何挑選台灣男生的女生 : 而且我是寫 "好像" 因為我不確定 : 她交過五六個台灣男友 結果分手 現在老公是外國人 這都是事實 除非她亂寫的 : 這件事 與本系列文 有很大的連結 : 並非版主所認為 "與討論無正向關係" : 我把與CCR有關的事實點出來 這樣算攻擊嘲弄挑釁? : 我都祝她幸福了... : 別人說我道德高潮 替我女友可惜 小丑玩耍 暗指我宅男不出門 說我嚴重自卑 : 這些不算攻擊嘲弄挑釁嗎? : 版主應該看的出來 我的戰意 是被版友帶起來的 : 看我的站慶文#1Lx9YdFp跟回文#1LzPhjEq語氣差多少就知道了 : 希望版主明察秋毫 鐵面無私 要辦我 就請連其他跟我做一樣事情的人一起辦 : 我來貴版參加站慶 被某些人質疑 我努力盡量理性捍衛我的立場 : 如果換來的是我被處罰 而一起起鬨的人完全沒事 這樣我無法接受 : CCR版不是真的只能容納稱讚祝福文 完全容不下不同聲音吧? 1. 原文中,未見板友自述「不知道怎麼挑台灣男生 交往各種失敗」, 而StepFather未能明確敘明原委,縱然述明原委,該言詞亦與此討論無正向關係, 明顯對他人私生活的部分嘲弄,進行不當聯結,企圖攻擊、挑釁他人, 因此,StepFather未能遵守板規規定,送水桶30天。 2. 若要檢舉請另外來信,並敘明違規情況。 : 第二部分結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230.16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tepFather (112.104.175.109), 09/23/2015 15: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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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人家是針對判決標準不一舉出例子,卻被當作是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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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同一篇文章其他推文,為什麼判決別人時沒有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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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要別人申訴時提供反例後才去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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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對申訴者的申訴內容,都不願正面去回應其評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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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板置底公告區還有發現有人推文 xDDD 被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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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Step 板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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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樣舉出這些內容只是想要得知其判決之準則,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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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於是要檢舉該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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