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1INzpd9z Machadango 水桶三天

看板L_PTTAvenue作者 (抹茶糰子)時間10年前 (2013/10/18 01: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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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achadango 信箱]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看板: CCRomance 標題: [公告] #1INzpd9z Machadango 警告一次 時間: Fri Oct 18 00:27:29 2013 經檢舉人 Fant1408 檢舉 Machadango 二-5-2 仇恨威脅 判決成立! 板主考量 此為 二-5-2 仇恨威脅 之初次判決 應建立起判例標準 只要是於自己的著作中 出現令人不悅的推文 發文者應善用 二-5-2 此款 不受他人干擾 但 檢舉人 Fant1408 於推文要求只給予判決水桶三天以儆效尤 念其言辭懇切 溢於言表 故此次判決只水桶三天以觀後效 如有再犯 將予補齊剩餘水桶日數 說明: 所謂仇恨是說帶有恨意的負面用詞 Machadango 全句 ---

10/17 23:12,
天啊!我現在才想起來我也被他推過這個推文,現在一發
10/17 23:12

10/17 23:12,
現,覺得更噁心了,自己幹這種事還在那邊說CCR版種族
10/17 23:12

10/17 23:13,
歧視、不懂尊重包容,這才是作賊喊抓賊吧!真噁心!
10/17 23:13
--- 此段皆為既有事實下 對可受公評之事物的評論 不違規 ---

10/17 23:12,
天啊!我現在才想起來我也被他推過這個推文,現在一發
10/17 23:12

10/17 23:12,
現,覺得更噁心了,自己幹這種事還在那邊說CCR版種族
10/17 23:12

歧視、不懂尊重包容,這才是作賊喊抓賊吧!
但最後一句 "真噁心!" 經研判對象是發文者有人身上的攻詰之意 並非指向是對事物的感受 已達令人有不堪之情境 故判定成立! ┌─────────────────────────────────────┐ │ 文章代碼(AID): #1INzpd9z (CCRomance) [ptt.cc] Re: [心得] CCR沒什麼不好 │ │ 本看板目前不提供文章網址 │ │ 這一篇文章值 79 Ptt幣 │ └─────────────────────────────────────┘ ●14184 310/17 Fant1408 R: [心得] CCR沒什麼不好

10/17 21:19,
#1DePD7j9 尊重 包容 恩恩 說得真好
10/17 21:19

10/17 21:23,
atien大太厲害! 我真的lol'ed XDDD
10/17 21:23

10/17 21:23,
違規內容 → Fant1408:洋*有這麼好嗎 (自主消音)
10/17 21:23

10/17 21:24,
XDDDDDDDD
10/17 21:24

10/17 23:03,
果然人肉高手 望塵莫及 果然會讀書都這樣
10/17 23:03

10/17 23:12,
天啊!我現在才想起來我也被他推過這個推文,現在一發
10/17 23:12

10/17 23:12,
現,覺得更噁心了,自己幹這種事還在那邊說CCR版種族
10/17 23:12

10/17 23:13,
歧視、不懂尊重包容,這才是作賊喊抓賊吧!真噁心!
10/17 23:13

10/17 23:14,
我因為那句推文領悟了雙關...
10/17 23:14

10/17 23:17,
他在很多版都這樣啊,所以我都不知道哪裡有回他的必要
10/17 23:17
依據 板規 5. 禁止在他人著作中對特定對象以不雅言論(謾罵嘲諷、挑逗猥褻) 5-1 或惡意攻訐言論(仇恨威脅、不實指控達到妨礙名譽、謬誤挑釁) 5-2 ,經檢舉人身攻擊屬實者,若為可受公評之事除外。 (經判決後發文者可消除該推文)、(檢舉5-2請附說明原委,以利判斷) -- 真 愛 無 國 界 Welcome to CCR enjoy more fu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50.140.143

10/18 00:34, , 1F
Machadango需要上訴的版規解釋協助可以找我。
10/18 00:34, 1F

10/18 00:40, , 2F
這邊覺得 建議勸告即可
10/18 00:40, 2F

10/18 00:44, , 3F
基本上又是一個光從程序不符就可以退回的判決 哀
10/18 00:44, 3F

10/18 00:46, , 4F
抹茶是說「他」,也沒有威脅原波啊?
10/18 00:46, 4F

10/18 00:46, , 5F
三天是很輕很輕的判決 原版規要判三個月
10/18 00:46, 5F

10/18 00:47, , 6F
要爭就爭吧
10/18 00:47, 6F

10/18 00:48, , 7F
三天是很高明的判決,會讓人懶得申訴
10/18 00:48, 7F

10/18 00:51, , 8F
要這樣想就這樣想吧
10/18 00:51, 8F

10/18 00:52, , 9F
@monologue Machadango已經去申訴了 不過 這次是她跑到別
10/18 00:52, 9F

10/18 00:52, , 10F
人文章底下 不得不處理囉
10/18 00:52, 10F
※ 編輯: rocfrank 來自: 118.150.140.143 (10/18 01:07)

10/18 01:02, , 11F
兩面人真噁心
10/18 01:02, 11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achadango (182.164.73.148), 時間: 10/18/2013 01:11:54
文章代碼(AID): #1IO1fROs (L_PTTAven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