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CCRomance 板主 rocfrank 不適任

看板L_PTTAvenue作者 (莫克希)時間10年前 (2013/10/09 19:38), 編輯推噓1(1021)
留言2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 看板英文名稱:CCRomance (2) 被檢舉板主ID:rocfrank (3) 檢舉事由: 壹、說詞不一、判決反覆、踰越板主職權 (僅檢舉不當行使板主職權,非以使用者權益受損而申訴) (附1 ) rocfrank板主判處hateOnas水桶六個月, (附2 ) Kay731板主公告內聲明 經過板主群討論以後,hateOnas改判警告一次 ^^^^^^^^^^^^^^^^^^^^^^^^^^^^^^^^^^^^^^^^ 意即這個改判是rocfrank板主同意下進行。 (附3 ) 又改回原判六個月,但小組長已在組務文聲明並非判決水桶適當(附4 )

10/02 01:48,
hateOnas的申訴事由:不服rocfrank 處理 及雙重標準
10/02 01:48

10/02 01:49,
既然組務認為申訴事由不成 即表示本人水桶處理無不妥
10/02 01:49

10/02 01:50,
待明日後逕行補罰水桶 也就是了
10/02 01:50
爭點一之論述係因檢舉人已未受懲處而不贅述, 切不可自行推斷為閣下水桶處理並無不當。 但rocfrank板主卻擅自解讀為 (附3 ) ~~~~~~~~~~~~~~~~~~~~~~~~~~~~~~~~~~~~~~~~~~~~~~~~~~~~~~~~ "使用者 hateOnas 於 #1IINSO75 (L_PTTAvenue) 申訴對改判案 #1IESMwL_ (CCRomance) 結果不服 經組務裁定不成立" ~~~~~~~~~~~~~~~~~~~~~~~~~~~~~~~~~~~~~~~~~~~~~~~~~~~~~~~~ 小組長判決文明顯可見將申訴案改為檢舉案, ^^^^^^ ^^^^^^ 並非針對申訴案判定警告處分維持板主原判, ^^^^^^ rocfrank板主扭曲小組長判決案原意且無視小組長勸告就加判水桶六個月, 已經踰越板主職權,視自己凌駕於小組判決。 且,縱使警告一次判決小組長最終維持板主原判,追加處分邏輯性何在? 別忘了,上述改為警告是板主群和議,那麼警告就是最終判決, 水桶六個月 > 警告 > 水桶六個月 明顯可見rocfrank板主說詞不一、判決反覆、踰越板主職權 不適任 貳、針對板友、情緒性發言。 (附4 )

09/18 23:45,
其實 我蠻想檢舉王上訴的 畢竟 強者要戰過才知到誰是最強
09/18 23:45
(附5)

10/02 01:54,
水桶就水桶 怕妳唷! 妳自己沒有足夠論點推翻我在組務
10/02 01:54

10/02 01:54,
的回應 只會拿別人的案子來掩飾妳自己的案子 不好吧?
10/02 01:54
再加上先前檢舉案#1IIhwRDJ (L_PTTAvenue) 清楚可見rocfrank板主常有不適當、情緒性發言,並且公開挑釁。 小組長應鄭重讓rocfrank板主知道此行為不妥當, 而非僅僅在推文好聲好氣提醒。 因為rocfrank板主絲毫不認為自己有失當、失言之處。(附6 )

10/09 15:38,
基本上板主群作為並無讓人所詬病之處 僅為星星之火
10/09 15:38
rocfrank板主時常有失身分發言 不適任 以下無關這次檢舉案,僅針對小組長思考的盲點給予不同角度 #1IIhwRDJ (L_PTTAvenue)

09/30 19:21,
請問 可以宣傳 別站 絕對友善的看板嗎?
09/30 19:21

09/30 19:36,
hateOnas:妳可以發文看看啊!就知道可不可以宣傳了
09/30 19:36
小組長認為rocfrank板主未必知悉hateOnas所稱別站看板為何, 要求板主明確回答實為強人所難。 假設民眾打電話問交通大隊警察某縣市的大馬路可否直接左轉。 警察應該回覆哪一種? 1.請問是哪條路?我必須先知道路名及路段才能正確回答需不需要兩段式左轉 2.你轉轉看阿,轉了就知道可不可以直接左轉 身為板主應該協助板友,即便rocfrank板主真的不知道hateOnas所稱別站看板為何, 是否也應該回答 "hateOnas:你說的站台看板是哪一個?我要先知道才能回答" 而不是 "hateOnas:妳可以發文看看啊!就知道可不可以宣傳了" 總結、 無能的當權者常讓社會動盪不安民不聊生,自古皆然。 不適任的板主將使看板長期處於不穩定狀態,尤其是時常被鬧板的CCRomance。 小組長應以看板穩定為前提協助、監督板主言行舉止, 而非不斷給予包容好聲好氣在推文提醒板主, 望小組長大是大非。 (4) 檢附證據: 附件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245.176.80

10/09 20:05, , 1F
#1IIhwRDJ 第三點與此篇相同 為重覆檢舉
10/09 20:05, 1F

10/09 20:06, , 2F
另 hateOnas 非妳的案件
10/09 20:06, 2F

10/09 20:14, , 3F
麻煩看清楚,檢舉事項為壹貳兩點,那來的重覆檢舉
10/09 20:14, 3F

10/09 20:15, , 4F
另,開頭就說了,是檢舉不當行使職權、不適任言行
10/09 20:15, 4F

10/09 20:17, , 5F
並非申訴使用者權益受損,我有要求改判嗎?
10/09 20:17, 5F

10/09 20:20, , 6F
妳可以要求 hateOnas 授權妳代理 她本身已有申訴了
10/09 20:20, 6F

10/09 20:21, , 7F
若非有授權 對同一事證上的重覆 豈不是重覆檢舉
10/09 20:21, 7F

10/09 20:22, , 8F
版主看規定的中文程度真的要加強....檢舉哪需要什麼
10/09 20:22, 8F

10/09 20:22, , 9F
授權代理...又要不拘泥於規定了嗎lol
10/09 20:22, 9F

10/09 20:23, , 10F
此案並非申訴,我說第2次囉,請板主不要搞錯方向
10/09 20:23, 10F

10/09 20:25, , 11F
嗯 不叫重複檢舉 應該叫手動置底才對
10/09 20:25, 11F

10/09 20:25, , 12F
我檢舉不是判決錯誤,而是踰越板主職權、說詞不一
10/09 20:25, 12F

10/09 20:26, , 13F
他都說此段無關檢舉了,沒意義的話小組長自然會略過
10/09 20:26, 13F

10/09 20:27, , 14F
還是說你的回應就用推文幾句解決?
10/09 20:27, 14F

10/09 20:27, , 15F
你喜歡就回一篇嘛,在檢舉文一直闡述錯誤觀念是為了
10/09 20:27, 15F

10/09 20:28, , 16F
什麼呢?這樣很不禮貌耶
10/09 20:28, 16F

10/09 20:28, , 17F
妳把我在看板公告 置底閒聊文 小組判決文下的推文東
10/09 20:28, 17F

10/09 20:29, , 18F
拼西湊就指空我言行不正? 真是厲害!
10/09 20:29, 18F

10/09 20:30, , 19F
主文當然只節錄重點,他也把全文都附上了
10/09 20:30, 19F

10/09 20:31, , 20F
那些都是你說過的話,收集起來証明你不適任
10/09 20:31, 20F

10/09 20:31, , 21F
哪裡截取不當你要嘛直講,要嘛就少講廢話等勝訴
10/09 20:31, 21F

10/09 20:32, , 22F
在檢舉文這樣回應,只是更証實我的論點罷了
10/09 20:32, 22F
文章代碼(AID): #1ILK1CWZ (L_PTTAven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