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公告] CCR板規 (2011年10月版)

看板L_PTTAvenue作者 (五五六六得第一)時間12年前 (2011/11/24 08: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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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yTim5566 信箱] 作者: luee (陽光下的獅王) 站內: CCRomance 標題: [公告] CCR板規 時間: Sun May 30 18:13:35 2010 寫在前言: 本板發文與推文資格: 發文篇數10 劣文篇數1 上站次數50 註冊時間6個月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網路使用者間請彼此互相禮貌尊重。 真愛無國界板-CrossCulturalRomance(簡稱CCR)歡迎各使用者進行討論, 討論前請先閱讀以下板規,請勿發表違規文章。 本板成立宗旨:(文章代碼(AID): #17bLOgCB) 雖有遠距離和外籍配偶版,沒有一個版專門討論尚未結婚的跨國戀情 因為跨國戀情常常被污名化,在別的版討論常常被攻擊的很嚴重 讓有不同國籍的男/女朋友的版友沒辦法放心分享之間的故事 甚至讓有些人覺得有不同國籍的男/女朋友是一件很羞恥的事 讓版友可以很放心的討論或分享自己的故事,不用被污名或莫名攻擊 ***************************************************************************** 一、關於發文與推文的規定 1. 禁止空白文、一行文、注音文、火星文、張爸文: → 以上(含標題與自介),由板主視嚴重性,處以水桶六個月或永久水桶不等,文章 予以刪文或劣退。 2. 西斯翻滾文: → 翻滾區已關閉,西斯翻滾文請到西斯相關板面發表。板主認定與西斯相關文章一律 刪除,遊走西斯文邊緣文章後果自負,板主可推文提醒但不再代為刪文。 3. 公告與板規相關的討論: → 僅為板主使用,且公告不受板規之規範。 ***************************************************************************** 二、關於須經審核的文章與匿名帳號的規定 1. 廣告文、新聞、問卷、徵人、工作資訊: → 推文:請勿推文詢問或發表以上內容,違規的發問者與回答者,板主視情況處理, 最高可處以水桶一個月。 → 文章:以上文章請寄給板主審核,板主有權決定適不適合發表於板上,審核通過者 得以發表,並由板主推文表示同意。未得板主同意發文者,一律處以水桶六個月或 永久水桶不等,文章則依內容由板主決定刪文或劣退。 2. 文章與推文的轉入與轉出: → 無論是任何一種性質與來源的文章,須有原發文者同意,並寄信給板主申請,板主 同意後才可張貼。任意轉入轉出文章者,一律水桶六個月,轉入文章並予以劣退。 3. 匿名文章: → 板主不代發任何匿名文章。 4. 以上文章發表內容規定請見板規,蓄意騷擾板主者將提交站方處置。 ***************************************************************************** 三、關於發文(含標題)、推文與簽名檔內容 本板不禁止推文聊天,亦不禁止發表與CCR無關之文章來促進板友間的聯繫與交流(例 如好書推薦),但有以下情狀的內容一律禁止: 1. 亂槍打鳥、無的放矢型之有攻擊性、歧視性字眼、妨礙他人名譽、令人感覺不舒服 或文字不雅的言論或用語。 2. 針對特定對象、族群、個人(id、暱稱、明示暗示的各種形式都算)的攻擊言論。 3. 惡意推文、屢勸不聽、反串、挑釁版友、引起板友眾怒,在模糊地帶挑戰板規界限 的推文內容。 4. 煽動、毀謗、鬧板、引戰吵架之內容。 5. 無關CCR之政治文。 6. 無關促進CCR板友聯繫與交流功能之灌水文、反串挑釁文、轉載挑釁文、豪洨文、 無關板旨文(請由板友檢舉反應)。 7. 貼圖與推娃。 → 以上,推文違規者視嚴重度判處警告或水桶三~六個月。 → 發文違規者,視嚴重度判處水桶三~六個月,文章予以刪文或劣退。屢犯者或視情 節嚴重者則永久水桶處之。 *** (續前頁) 請尊重發文作者與本板板友,勿於推文中與其他使用者爭吵。如需溝通,請利用休閒 聊天區、私信或水球溝通。板主不是你們吵架的仲裁者,違規者一律公告以警告處分 ,可與上述推文發文違規懲處合併計算。 以上,警告二次則得水桶三個月。 針對特定使用者之人身攻擊採告訴乃論,請將攻擊文章自行備份。提醒您:針對特定 使用者之人身攻擊,被害者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採取告訴,就算刪文了還是會存有電磁 紀錄,法庭若有需要,PTT得依檢察官要求提供記錄。 ***************************************************************************** 四、關於鬧板行為之定義 1. 本板絕對禁止任何形式的言語霸凌與任何形式造成板友精神壓力的文章與推文。 2. 非板主群身份,使用公告類別發文,或回覆公告文,或於板上進行板務之討論。 3. 冒充板主(或板名)、或以與板主(或板名)相似之id,發表文章或推文者。 4. 過份影射、直接攻擊他板、或討論他板與本板無關事務者。他板事務不得帶來本板 爭吵,亦不得使用他板事務來本板攻擊其他板友。 5. 自刪文章,經板主認定有鬧板嫌疑者。 → 以上違規者,請向板主私信檢舉,板主視情況予以違規者水桶六個月或永久水桶, 文章刪除或劣退。關於檢舉方式,請見板規九。 ***************************************************************************** 五、關於隱私權 除本人外,禁止以各種方式散佈(暗示)個人資料與隱私,或張貼他人水球、雙方間 往來信件、公開之照片及影片。就算個人網頁帳號與id同者,也不等於可以公開於板 上。 → 發文違規者得視為鬧板文,處以永久水桶並文章劣退。 → 推文違規者處以永久水桶。於推文中要求慫恿他人公布資料者,水桶六個月。 ***************************************************************************** 六、分身ID處理方式 1. 本尊ID與分身ID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被版規處分者使用分身ID於水桶期間再度進 版參與討論並推文者,如再度違反板規被查獲,所有在本板水桶中的ID得加以三倍 水桶處罰,水桶起點由最新的公告日期重新起算。情節重大者,送交帳號部逕行處 分。 2. 多重帳號的判定以同樣IP、行文模式粗略判別是否為同一使用者持有,直接做出分 身帳號違規的連坐處分。 3. 分身ID處罰加重公式算法: 帳號 A 和 B 為同一使用者使用之帳號,A 於2010年1月1日違反板規水桶六個月, 於水桶期間中,B 於2010年4月1日也違反板規判處水桶六個月,則 A 和 B 視為同 一使用者將水桶期限累加,則即日起 A 和 B 各判處 (6個月+6個月) x 3 = (36個月) 水桶處分 而水桶起點以最新公告日2010年4月1日算起,到36個月後的2013年4月1日解除。 ***************************************************************************** 七、自介規定相關 發任何文章前,請先自介;無自介者之文章,一經板主發現立刻以刪文處理。 注意!自介的目的是讓板友認識你/妳,不是要爭取發言權。 經由板主認定,若有為了發言而自介,事後又刪除自介之行為, 屢犯者得視為不受歡迎板友,並處以水桶六個月。 濫用自介文為發表違規文章及推文,或企圖以自介文達到鬧板目的者,自介文一律刪除。 同一人在一個月內不得發超過一篇自介,若需增修,請至前一篇自介按E鍵修改。 自介格式如下: 一、PTT ID: 二、暱稱: 三、生日: 四、所在地: 五、戀愛史: 六、我想對CCR的大家說: 本看板為公開看板,欲公開自己網誌或相本的板友,請三思! ***************************************************************************** 八、其他 1. 禁止違反中華民國之法律規定(本國相關法律資料請自行查閱),或違反批踢踢站 規(可參閱PTTLaw板),違規發文或推文者一率水桶六個月。違規文章則劣退之。 2. 此板不提供在哪可認識外國人的情報,詢問者文章一律刪除,並警告一次。警告二 次處以水桶三個月。 3. (1) 除了ID、人名、地名、國名、專有名詞、約定俗成的用語以外,本板文章若有 板友推文反應看不懂,請翻譯解釋之,違者板主得以鎖文,等待原作者按E鍵重新 編輯後提報板主解鎖。 (2) 用英語電腦者可經由google找到在bbs輸入中文之方法(關鍵字:英文系統、 bbs、中文輸入),若是外籍使用者發言,發言同樣必須按照板規規定。 (3) 任何懂得該文字者皆有權利檢舉違反板規之外文內容,待板主查證無誤後,以 板規處置。關於檢舉方式請見板規九。 (4) 外語之討論亦不在規範內,然討論造成爭議叫罵並違反板規者,以板規處置。 ***************************************************************************** 九、關於檢舉和申訴的處理 檢舉方式: 1. 檢舉以 [檢舉] 為頭寄站內信至板主信箱,板主於七天內做出判決。 2. 請於文章或推文發表三天內檢舉,否則不受理。 3. 需附上檢舉證據,第一封為檢舉內容,第二封為檢舉證據。 4. 檢舉證據需為完整文章內容,僅有片段敘述或推文視為斷章取義,板主概不受理。 5. 若七天內無判決,即為板主認定無違反板規之行為,不再公告或回覆告知檢舉人。 6. 檢舉功能僅限於本板有自介過的板友使用,非本板板友的檢舉恕不受理。如須檢舉 ,歡迎於本板自介讓大家認識你/妳。 *** (續前頁) 申訴方式: 1. 經公告處分後,有異議者請被處分者本人於一週內請向板主申訴。 2. 申訴只接受信件上之詢問或申訴,並於七天內回應。之後如有任何異議,請直接至 組務板向小組長申訴。 3. 申訴以 [申訴] 為頭寄站內信至板主信箱,需附上申訴證據,第一封為申訴內容, 第二封為申訴證據。未遵守此流程者,板主將有權不受理。 4. 申訴證據需為完整文章內容,僅有片段敘述或推文視為斷章取義,板主概不受理。 5. 擅自於看板上發文或推文詢問的申訴者,以鬧板認定,加處水桶一個月,並視情況 嚴重性加重處分。 *** (續前頁) 本板不主動為水桶者解禁,請被公告水桶之使用者,於期限屆滿時,請自行寄信給板 主申請解禁,感謝配合。 板規無法盡善盡美,若有板規未規範到卻需處理之事,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遇任何 緊急狀況時,板主也會視當下之狀況判斷。板規得隨時視情況增補或修改。 本板規自公告日起即日生效,不溯及既往。 ***************************************************************************** (2010年5月30日修正:版面微調) ※ 編輯: luee 來自: 86.31.209.20 (05/30 18:18) (2010年8月12日修正:新增自介規則) ※ 編輯: luee 來自: 82.26.181.178 (08/12 18:24) (2010年9月24日:自介規則修正) ※ 編輯: luee 來自: 86.29.228.198 (09/24 22:09) (2011年10月19日:部份板規修正) ※ 編輯: luee 來自: 78.105.77.91 (10/19 04:1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Tim5566 (111.250.126.144), 時間: 11/24/2011 08:31:02
文章代碼(AID): #1EpP18-o (L_PTTAven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