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 2009熟版版規草案
※ [本文轉錄自 antibonding 信箱]
作者: peda (好像正常了!) 看板: RIPE_gender
標題: [公告] 2009熟版版規草案
時間: Thu Jul 23 00:27:48 2009
本版版規在版面通過後公告發佈即生效實施,
之後修訂處不溯及既往。
使用者發文推文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版規之所有內容。
若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發文,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若有爭議事項,而版規為明確定義者,其違規與否由版主群認定為準。
一、文章內容相關規範與處置
[範圍:本版所有文章、推文、簽名檔皆視作文章的一部份。皆受本項條文內約束。]
1.禁止類:
@注音文-有國字請打國字,但完全無法以國字表達之特定聲狀詞不在此限。
例:我ㄉ時間也是時間ㄚ(違規)
@不選字文-既然有讀過書,請選個字吧!
例:我德時尖野是時尖啊(違規)
@一行文-內容僅有一行字的文章
@偽一行文-總字數20字以下(繁體中文字\英文單字-計為一字),但內容刻意換行
或以贅字補滿行數者。
例:今天天氣不錯
出門騎車去~
補字數我現在要出門了(←違規)
@未滿20字文-總字數少於20字內容字數僅計算繁體中文字(一字)或英文單字(一字)
網址、數字與英文字母及各類符號均不列入計算。
@不雅字文-請避免使用不雅、粗俗、辱罵,以及過於情緒化的文字內容。
一定急於發表,可考慮移駕hate版
@任何『形式』之金錢交易/廣告/營利性質之文章(文中有連結也算)-
合購或是共乘等等,請至相關版面進行。
初犯者,刪文處置。
累犯者或情節重大,刪文以外另加水桶兩週以上。
惡行嚴重者,使用者ID及其分身ID在本版永久水桶。
另外,若以上文種是以推文出現,由於難以刪改,直接水桶兩週。
2.特殊文章類:
1)鬧版者, 經版主認定後一律刪文,並且給予水桶三個月。
2)為維護討論和平風氣提供創文環境,禁止引戰、謾罵、爭吵..等情事。
3)人身攻擊、酸文、反諷、無端噓文、違反法律及善良風俗..等等部分,
原則上由版友檢舉,但若情節嚴重,版主會視情況主動處理。
4)請勿回覆公告,或是文章前方標記!或s的文章。
5)他版事務討論
6)問卷調查、活動宣傳轉貼、徵求團體等文章:張貼前需經過版主同意,
並且張貼者需負起內容查證及相關解答之責。
7)政治文以及泛政治文。
初犯者,刪文並給予水桶七天。
累犯或情節重大者,刪文並給予水桶30天以上。
另外,若以上是推文出現,由於難以刪改,直接水桶七天。
注意:當公告該文章為有爭議之文章,將鎖文處理。
其他人不得再針對該文或公告回文,違者水桶三天並刪文處置。
可參考版規二-4.做法。
二、使用注意事項:
1. 請版友多發表熟齡(28歲)以上相關文章,並且參與討論。
如:經歷分享、懷舊、人事物感想、職場、情感生活、個人創作等等。
有違熟版立意之無關文章,依版主群判定裁決,並刪文前寄還發文者。
2. 版友個人若想單獨徵友不是揪團,請用自介標題發表相關個人資訊和
想認識的人之"特定"條件。違者刪文之。
3. 禁止在板上公布他人私人資訊:真實姓名、電話、住所、相簿/blog網址等
一切未經當事人明確同意公開之個人資料。
但特殊情況例外(版主判定)。違者一律水桶七天以上處置。
4. 版務相關事宜,請於置底「[其他]近期版務整理」推文討論之。
版主群應至少每月更新置底。舊文移至精華區「版務」項目。
不包括不服版主判定者。
5. 發表文章請選擇現有標題分類,若無適當分類,請選擇[其他]。請注意回文有無離題。
若有標題與內文不符之情事,一律由板工推文要求更改,於24小時未修改者,
由板工逕行修改之。
6. 轉貼他人(他版)文章,請務必取得原作者明確同意。違反者,無論轉入轉出文,
皆水桶半年處置。
7. 分身ID使用方面:禁止已受處分後,以分身ID推文、發文、回文。一經發現
分身及本尊一律終身水桶(版友舉證)。
8. 手動置底/cross post禁止:七天內發表類似文章者,請善用大E增添新內容
或善用推文。
9. 請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發言時留意應有禮貌。禁止年齡,性別及
其他所有歧視、謾罵、侮辱特定族群與職業之言論與文章。違者文章刪除
請自留存底,並且給予違者水桶2週冷靜。
10.禁止連續推文超過五行(一次最多連推五行):違者初犯警告一次,(半年有效)
累犯者處以水桶三日冷靜。
11.請勿在他人文章中爭吵謾罵,以尊重文章作者。
(例如版友A和版友在版友C的文章中爭吵與文章內容偏離事項)
版主勸導一次無效後,即處以雙方水桶3日冷靜。
12.檢舉相關:若版面有違反版規站規情事,請檢舉者把檢舉文章備份,
連同檢舉原因和被檢舉者ID一併寄信到版主信箱,請勿於版面張貼任何
檢舉文。違者警告一次並刪文處理。版主群應保密檢舉者相關資訊。
受理案件以被檢舉文章發出的兩週內為有效,超過期限者恕不受理。
三、版主相關:
A.候選人資格:需符合組務規定(上站500次發表200篇註冊時間滿一年),
並且於熟版自介(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原文留版上)在本版
另有自介以外文章十篇(發文時間相互間隔最短達1天、最長達
一個月),希望實際年齡25歲以上(實歲)。
B.競選行為:無論連署或是票選皆在此限。
以[政見]為分類標題發表300字以上競選政見一篇,主旨務求明確,
動機和原因也請清楚交代。一旦參選,不得退出選舉。
C.版主權利與義務:
1.維護版面秩序
2.適當引導版上討論風氣
3.訂立適當版規,訴諸表決後實行。並享有本版之版主裁判權及處分權。
4.妥善編輯精華區並維護。至少每月更新一次版文精華區和版友自介區。
D.投票資格:
版眾ID需註冊滿30天,上線滿50次,並且於本版自介,有兩篇自介以外
文章發表紀錄。方得參與版主投票選舉。
E.其他:
1.疑似情緒性討論政見或是與候選者版面爭執者,經版主認定後,一律水桶
三天處置。
2.相關罷免版主等等,按照組務規定辦理。
四、處罰不服之申訴:
1.被處分者若不服,請於處分生效後48小時內提出申訴,逾期視為接受處分。
2.申訴方式只限站內信予版主,不得在版上發表,違者刪文並加重罰責。
相關文章請自行留底備查。同一事件僅限受理一次申訴。非當事人發信申訴,
恕不回覆。
3.申訴處理完畢仍然不服者,請至組務版提出申訴。
五、揪團相關:
揪團文章請一律按照揪團文已預定的格式,未依格式寫即刪文。並請遵守下列規則。
1.揪團必須活動三天前揪(含當日) Ex:五號看電影,最晚三號要發文。
2.預定活動人數必須超過三人。
3.計畫必須明確,不能連去何處都未知、不可一切項目都填「隨意」。
4.主揪資格:曾於熟版自介,並發表過10篇以上文章。
5.同一個揪團禁止不斷重複張貼,只限揪團、報名統計、行前通知各一回。
報名統計和行前通知發佈時,標題請自行在[揪團]標題後添上說明的副標題。
例如:[揪團] 7/15吃鼎王-----------首篇揪團文。
[揪團][統計] 7/15吃鼎王-----次篇人數統計等等。
[揪團][行前] 7/15吃鼎王-----末篇行前通知。
6.禁止用reply方式報名。
7.禁止揪團從事違法或推銷甚至強迫行為。
8.團感相關,請直接回覆首篇揪團文,以利管理收納。
以上如有缺漏,再行公告補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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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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