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 2009熟版版規草案

看板L_PTTAvenue作者 (scent)時間14年前 (2009/08/22 00:5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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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ntibonding 信箱] 作者: peda (好像正常了!) 看板: RIPE_gender 標題: [公告] 2009熟版版規草案 時間: Thu Jul 23 00:27:48 2009 本版版規在版面通過後公告發佈即生效實施, 之後修訂處不溯及既往。 使用者發文推文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版規之所有內容。 若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發文,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若有爭議事項,而版規為明確定義者,其違規與否由版主群認定為準。 一、文章內容相關規範與處置 [範圍:本版所有文章、推文、簽名檔皆視作文章的一部份。皆受本項條文內約束。] 1.禁止類: @注音文-有國字請打國字,但完全無法以國字表達之特定聲狀詞不在此限。 例:我ㄉ時間也是時間ㄚ(違規) @不選字文-既然有讀過書,請選個字吧! 例:我德時尖野是時尖啊(違規) @一行文-內容僅有一行字的文章 @偽一行文-總字數20字以下(繁體中文字\英文單字-計為一字),但內容刻意換行 或以贅字補滿行數者。 例:今天天氣不錯 出門騎車去~ 補字數我現在要出門了(←違規) @未滿20字文-總字數少於20字內容字數僅計算繁體中文字(一字)或英文單字(一字) 網址、數字與英文字母及各類符號均不列入計算。 @不雅字文-請避免使用不雅、粗俗、辱罵,以及過於情緒化的文字內容。 一定急於發表,可考慮移駕hate版 @任何『形式』之金錢交易/廣告/營利性質之文章(文中有連結也算)- 合購或是共乘等等,請至相關版面進行。 初犯者,刪文處置。 累犯者或情節重大,刪文以外另加水桶兩週以上。 惡行嚴重者,使用者ID及其分身ID在本版永久水桶。 另外,若以上文種是以推文出現,由於難以刪改,直接水桶兩週。 2.特殊文章類: 1)鬧版者, 經版主認定後一律刪文,並且給予水桶三個月。 2)為維護討論和平風氣提供創文環境,禁止引戰、謾罵、爭吵..等情事。 3)人身攻擊、酸文、反諷、無端噓文、違反法律及善良風俗..等等部分, 原則上由版友檢舉,但若情節嚴重,版主會視情況主動處理。 4)請勿回覆公告,或是文章前方標記!或s的文章。 5)他版事務討論 6)問卷調查、活動宣傳轉貼、徵求團體等文章:張貼前需經過版主同意, 並且張貼者需負起內容查證及相關解答之責。 7)政治文以及泛政治文。 初犯者,刪文並給予水桶七天。 累犯或情節重大者,刪文並給予水桶30天以上。 另外,若以上是推文出現,由於難以刪改,直接水桶七天。 注意:當公告該文章為有爭議之文章,將鎖文處理。 其他人不得再針對該文或公告回文,違者水桶三天並刪文處置。 可參考版規二-4.做法。 二、使用注意事項: 1. 請版友多發表熟齡(28歲)以上相關文章,並且參與討論。 如:經歷分享、懷舊、人事物感想、職場、情感生活、個人創作等等。 有違熟版立意之無關文章,依版主群判定裁決,並刪文前寄還發文者。 2. 版友個人若想單獨徵友不是揪團,請用自介標題發表相關個人資訊和 想認識的人之"特定"條件。違者刪文之。 3. 禁止在板上公布他人私人資訊:真實姓名、電話、住所、相簿/blog網址等 一切未經當事人明確同意公開之個人資料。 但特殊情況例外(版主判定)。違者一律水桶七天以上處置。 4. 版務相關事宜,請於置底「[其他]近期版務整理」推文討論之。 版主群應至少每月更新置底。舊文移至精華區「版務」項目。 不包括不服版主判定者。 5. 發表文章請選擇現有標題分類,若無適當分類,請選擇[其他]。請注意回文有無離題。 若有標題與內文不符之情事,一律由板工推文要求更改,於24小時未修改者, 由板工逕行修改之。 6. 轉貼他人(他版)文章,請務必取得原作者明確同意。違反者,無論轉入轉出文, 皆水桶半年處置。 7. 分身ID使用方面:禁止已受處分後,以分身ID推文、發文、回文。一經發現 分身及本尊一律終身水桶(版友舉證)。 8. 手動置底/cross post禁止:七天內發表類似文章者,請善用大E增添新內容 或善用推文。 9. 請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發言時留意應有禮貌。禁止年齡,性別及 其他所有歧視、謾罵、侮辱特定族群與職業之言論與文章。違者文章刪除 請自留存底,並且給予違者水桶2週冷靜。 10.禁止連續推文超過五行(一次最多連推五行):違者初犯警告一次,(半年有效) 累犯者處以水桶三日冷靜。 11.請勿在他人文章中爭吵謾罵,以尊重文章作者。 (例如版友A和版友在版友C的文章中爭吵與文章內容偏離事項) 版主勸導一次無效後,即處以雙方水桶3日冷靜。 12.檢舉相關:若版面有違反版規站規情事,請檢舉者把檢舉文章備份, 連同檢舉原因和被檢舉者ID一併寄信到版主信箱,請勿於版面張貼任何 檢舉文。違者警告一次並刪文處理。版主群應保密檢舉者相關資訊。 受理案件以被檢舉文章發出的兩週內為有效,超過期限者恕不受理。 三、版主相關: A.候選人資格:需符合組務規定(上站500次發表200篇註冊時間滿一年), 並且於熟版自介(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原文留版上)在本版 另有自介以外文章十篇(發文時間相互間隔最短達1天、最長達 一個月),希望實際年齡25歲以上(實歲)。 B.競選行為:無論連署或是票選皆在此限。 以[政見]為分類標題發表300字以上競選政見一篇,主旨務求明確, 動機和原因也請清楚交代。一旦參選,不得退出選舉。 C.版主權利與義務: 1.維護版面秩序 2.適當引導版上討論風氣 3.訂立適當版規,訴諸表決後實行。並享有本版之版主裁判權及處分權。 4.妥善編輯精華區並維護。至少每月更新一次版文精華區和版友自介區。 D.投票資格: 版眾ID需註冊滿30天,上線滿50次,並且於本版自介,有兩篇自介以外 文章發表紀錄。方得參與版主投票選舉。 E.其他: 1.疑似情緒性討論政見或是與候選者版面爭執者,經版主認定後,一律水桶 三天處置。 2.相關罷免版主等等,按照組務規定辦理。 四、處罰不服之申訴: 1.被處分者若不服,請於處分生效後48小時內提出申訴,逾期視為接受處分。 2.申訴方式只限站內信予版主,不得在版上發表,違者刪文並加重罰責。 相關文章請自行留底備查。同一事件僅限受理一次申訴。非當事人發信申訴, 恕不回覆。 3.申訴處理完畢仍然不服者,請至組務版提出申訴。 五、揪團相關: 揪團文章請一律按照揪團文已預定的格式,未依格式寫即刪文。並請遵守下列規則。 1.揪團必須活動三天前揪(含當日) Ex:五號看電影,最晚三號要發文。 2.預定活動人數必須超過三人。 3.計畫必須明確,不能連去何處都未知、不可一切項目都填「隨意」。 4.主揪資格:曾於熟版自介,並發表過10篇以上文章。 5.同一個揪團禁止不斷重複張貼,只限揪團、報名統計、行前通知各一回。 報名統計和行前通知發佈時,標題請自行在[揪團]標題後添上說明的副標題。 例如:[揪團] 7/15吃鼎王-----------首篇揪團文。 [揪團][統計] 7/15吃鼎王-----次篇人數統計等等。 [揪團][行前] 7/15吃鼎王-----末篇行前通知。 6.禁止用reply方式報名。 7.禁止揪團從事違法或推銷甚至強迫行為。 8.團感相關,請直接回覆首篇揪團文,以利管理收納。 以上如有缺漏,再行公告補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92.10

07/23 00:29,
請各位在推文處發表意見,勿在版上回文謝謝。
07/23 00:29

07/23 00:31,
辛苦了....
07/23 00:31

07/23 00:31,
好多 看不完
07/23 00:31

07/23 00:33,
"偽一行文"這個錯從第一任板主到現在還是錯 明明是"偽多行文"
07/23 00:33

07/23 00:34,
"真一行文"啊 怎麼會變"偽一行文呢"
07/23 00:34

07/23 00:35,
樓上 因為為了節省板面...(誤很大 溜)
07/23 00:35

07/23 00:35,
還有 blog跟相簿沒鎖密碼的話就是公開的 有啥不能公佈的問題呢
07/23 00:35

07/23 00:36,
我有認真看 以後我要認真選字 不然 XD
07/23 00:36

07/23 00:36,
哪天講到美食貼出別人食記後就違規了嗎?
07/23 00:36

07/23 00:37,
連續推文禁止五行以上,所以就是要求有想法的人必定要回文
07/23 00:37

07/23 00:38,
那麼對於是跟其他版友在推文中所生出的火花要怎麼繼續互相回
07/23 00:38

07/23 00:38,
回應?大家一起回文然後一直編輯文章?這樣更亂吧
07/23 00:38

07/23 00:39,
贊成回文...因為這樣可以跳過文章不看,要不然都會被推文數騙
07/23 00:39

07/23 00:39,
那投票就是要記名投票囉? 這樣好嗎?
07/23 00:39

07/23 00:39,
版主的部分,日後究竟是增加版主還是副手還是小幫手?
07/23 00:39

07/23 00:39,
三種定義和職權是不一樣的,標準是否仍相同?
07/23 00:39

07/23 00:40,
繼續互相回文就不會連續五行以上了啊
07/23 00:40

07/23 00:41,
對咧 板規同意投票是包裹表決還是一條一條表決? 建議後者較好
07/23 00:41

07/23 00:42,
至於「版主認定鬧版」等相關處罰事項…還希望標準公正明確
07/23 00:42

07/23 00:43,
畢竟剛上任就有相關爭論,對版對版友都不是樂見的
07/23 00:43

07/23 00:44,
問題是,表決通過的標準哩?少數服從多數的比例是?
07/23 00:44

07/23 00:45,
偶只能說..看完..覺得您以後會被這些規定綁死
07/23 00:45

07/23 00:45,
對咧 那以後未經報社授權轉貼新聞就水桶半年囉?
07/23 00:45

07/23 00:46,
標準?你懂立法論嗎?一直標準標準loop不煩嗎?
07/23 00:46

07/23 00:47,
我今天不收費教育你啦,版主的意見就是標準。
07/23 00:47

07/23 00:47,
一旦參選,不得退出選舉 =>退出會被告嗎?八卦板都能退出了
07/23 00:47

07/23 00:47,
請問參選版主是不是要先傳真證件影本給你確認年齡呢?
07/23 00:47

07/23 00:48,
我想以你的基礎知識是不可能明白的,所以就不必來問了。
07/23 00:48

07/23 00:48,
想懂的話,把圖書館「立法」兩個關鍵字都看完再說吧。
07/23 00:48

07/23 00:49,
有些老板友就是喜歡潛水,不喜自介,就要剝奪其投票權???
07/23 00:49

07/23 00:50,
假如有那種早期發文 文章被系統吃光的 怎辦?
07/23 00:50

07/23 00:52,
老實說 沒自介不能投票 這很ok的 XDD
07/23 00:52

07/23 00:52,
您的新規定跟其他板沒什麼不同?但加了更多的限制
07/23 00:52

07/23 00:53,
處分生效後48小時內提出申訴? 天天上線,不然...
07/23 00:53

07/23 00:54,
分身桶終身真的好恐怖喔 而且好像一用就桶 不用等分身犯錯
07/23 00:54

07/23 00:55,
L_PTTAvenue組規都三天了 這邊只有48小時 haha....
07/23 00:55

07/23 00:55,
好個帝王板板規...!憑什麼板務不能在板上討論?
07/23 00:55

07/23 00:57,
我以為熟版可以不用版規的~ 只要可以噓文就行了
07/23 00:57

07/23 00:57,
這個板本的板規,光是看..我就冒冷汗了....
07/23 00:57
還有 305 則推文
07/23 12:40,
沒有2 看了真令人失望
07/23 12:40

07/23 15:33,
是說噓文功能嗎?那個有待投票決議是否開放。
07/23 15:33

07/23 21:50,
自由心證的作文版 真讓我期待落空
07/23 21:50

07/23 22:19,
那請前任版主akatyan可以提出具體建議來嗎?謝謝。
07/23 22:19

07/23 23:14,
琤u是板友 請不要把您的競選承諾硬扣帽子在我身上 感謝
07/23 23:14

07/23 23:15,
我現在只是板友
07/23 23:15

07/23 23:15,
我沒有要扣帽子啊o.o已經有人提醒我政見的事情了,謝謝提醒。
07/23 23:15

07/23 23:18,
#1AQ0MtEZ (L_PTTAvenue) 板主大人您的說明呢?
07/23 23:18

07/23 23:18,
或者您覺得沒有說明的必要呢?
07/23 23:18

07/23 23:21,
還有是否轉您的信至(L_PTTAvenue)來佐證您的判決呢?
07/23 23:21

07/24 00:10,
很久沒來了,換版主和版規沒意見.不過這裡真多小朋友!!
07/24 00:10

07/24 03:17,
樓上真的好久沒有看到過了。:)
07/24 03:17

07/25 00:56,
版主真難當 辛苦了
07/25 00:56

07/25 01:31,
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前板主的揪團規定被刪了
07/25 01:31

07/25 01:32,
所以意思是說以後此板揪團就是主要業務囉
07/25 01:32

07/25 01:32,
如果是那麼現有草案的相關規定似乎太過簡陋
07/25 01:32

07/25 01:43,
因為既然是主要業務 就得監控且負責團的品質及安全
07/25 01:43

07/25 01:44,
並且要有相關當揪團發生紛爭時的處理細則等等
07/25 01:44

07/25 01:53,
第一項不合理 推文一定是一行文 一定未滿20字
07/25 01:53

07/25 01:59,
並且也要提出對於主揪嚴謹審查機制和跟團人員的控管
07/25 01:59

07/25 02:00,
以示對主要業務的負責態度...
07/25 02:00

07/25 02:03,
若揪團發生事故給予審查通過的相關人員也要負連帶責任
07/25 02:03

07/25 02:04,
以盡到應有的道義責任...
07/25 02:04

07/25 02:08,
不然就須特別強調對於團的安全和品質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07/25 02:08

07/25 02:38,
不是說要討論一週? 結果 peda 以什麼條例水桶 blueqoo?
07/25 02:38

07/25 02:40,
舊版規第8條 挑釁文 版主有權於第一時間內刪除文章
07/25 02:40

07/25 02:40,
那是以什麼條例把 InFaith 水桶? 我只看到刪文的規定
07/25 02:40

07/25 03:37,
我沒有刪除他的公告,只是暫時移開。版面上還是可以查到。
07/25 03:37

07/25 03:48,
還有建議板主低調一點 以"告訴乃論"為主要原則
07/25 03:48

07/25 03:48,
有人檢舉再處理 要不如果漏了一些沒處理易被視為不公
07/25 03:48

07/25 03:52,
應該要減少主觀心証機會 且應傾向最寬鬆的認定
07/25 03:52

07/25 03:53,
也就是說對使用者最有利不會挨的標準為原則
07/25 03:53

07/25 03:53,
07/25 03:53

07/25 03:55,
明確且無爭議的底線應該是指名道姓的人身攻擊
07/25 03:55

08/03 01:09,
挖~有新版規!真好!不過有太多被放縱習慣的人不想被束縛
08/03 01:09

08/03 01:10,
住的感覺呢XD~ 這個版早該有這種[醜話說在前頭]的版規
08/03 01:10

08/03 01:11,
了~版主要加油歐^^
08/03 01:11

08/09 19:07,
╲ ︿╱ ╱ ╱ ▉ ◢████▉███◤
08/09 19: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181.197.128

08/22 23:37, , 1F
ccltogether:"不過這裡真多小朋友"…沒挑釁?
08/22 23:37, 1F
文章代碼(AID): #1AZj8EQ7 (L_PTTAven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