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LifeisMoney板主 引用板規不正確且無法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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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VANA (拔劍再戰)時間16年前 (2008/08/12 00: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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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桶事由:. 8/1本人發表"兩人共飲一杯飲料省錢法". helenaprey當日謹以違反板規10低調砍文 本人懷疑因有爭議不敢對該文做出水桶處分. 事隔多日8/11 已事隔10日 當日某位板友大鬧違反板規10為何不水桶. 本人合理懷疑板主是無奈才將錯就錯以水桶處分. 且事後以文章刪除沒備份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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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12→)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aytw (歡樂在台灣)時間16年前 (2008/08/12 15: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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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來對號入座啦~. 板主有什麼好無奈的? 板規裡面又沒規定要立即水桶, 只要有犯規事實,. 板主想100日以後才公告水桶, 那也是板主的自由.. 反正也沒有備份 現在你說的都是你的片面之詞. 這就是版友大家常質疑你的:. 你永遠都游走在法律邊緣, 挑戰道德極限與板友的忍耐程度.. 大家是不是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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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VANA (拔劍再戰)時間16年前 (2008/08/12 20: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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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人證很多 本人渴望大家多提供證據. 越多越好 本人誠心非常渴望 趕快把整件事情完滿呈現出來. 好讓整件 沒有正當性水桶的事實真相呈現出來 讓組長判斷. 敝人不怕證據 證據越多越好 更能呈現本人12項質疑. 推 RAVANA:1.有違規請拿證據 沒法說明文章哪裡違規 判決就是有問題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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