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CFP 前板主 femlro 罷免案開啟公告

看板L_LifePlan作者 (史蓋爵士)時間2年前 (2021/09/20 01: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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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據 About_Life 宣判 #1XBEVwIG (About_Life)#1XHWxjJM (About_Life), 代理群組長裁定應續辦理 CFP 前板主 femlro 之罷免程序; 由於前板主 femlro 已卸任,無法經由 LifeRecallBM 啟動罷免程序, 故請罷免人 hateOnas 於本公告發布七日內,至 CFP 板發布記名公投之連署。 2. 罷免五行內論述, 請罷免人 hateOnas 依 #1WeKN6JA (L_LifePlan) 之申請內容發布, 並於開始連署一小時內,將連署文轉錄至 L_LifePlan 組務板,告知進行罷免連署中, 同時請 CFP 板主 kirbycopy 將連署文置底。 3. 本次相關連署規範受 #1SXyHiSA (About_Life)#1I1wEmvj (LifeRecallBM)約束, 且公投投票資格應為登入 250 次以上, 因此小組將於公投發布後設定該公投之連署門檻, 並監督與審核該罷免記名公投。 #1SXyHiSA (About_Life) -- <刪除板主> 2. 使用者依以下程序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1>發起人須符合資格登入250且發表100。 2>當事人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並於小組長定案後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3>當事人未符合連署案發起人資格,得書面委託他人代理。 代理人僅限一人,連署案發起僅限一次。 4>罷免板主連署發起原因,需符合公眾議題,並由小組長審核。 小組長裁定連署理由,可駁回申請案。 (申請原因僅限五行,其餘需列為補充說明。) 5>欲發起罷免連署者,請至 LifeRecallBM 板提出,開始連署 一小時內,將連署文轉錄至該看板及小組事務板,告知進行 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遭處分致未符合 發文限制者,可委託他人代為轉錄。) 6>板主不得刪除上點所提之告知文。(建議連署者自行存證) 7>罷免連署中,因程序不符者(連署遭裁定不合組規而無效), 其當事人/代理人於該連署發起日起三個月內不得於本群組內 提出罷免。 8>連署時間滿七天,發起人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由小組長 審核有效票數。超過連署結束時間四十八小時未提出申請者, 不得提出申請。未至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者,當事人/代理人 於三個月內不得提出罷免板主連署。 9>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四天。 (連署期滿) 10>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50以上,且有效支持票數 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11>若罷免連署票數未通過,判定為罷免未通過。 從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任一人不得以相同的原因(事件) 對板主提出罷免連署。 -- #1I1wEmvj (LifeRecallBM) -- 三、連署(包含新增看板、板主及相關罷免等)審核標準: 無論贊成方或反對方,請確實填寫連署理由, 僅填寫「支持」、「贊成」、「幫推」……等語意不明或無關連署宗旨者, 視為無效票。 四、multi-id 連署,均視為無效票。 五、於連署意見發表人身攻擊之言論,將計為無效票,並水桶三個月處分。 六、賄選連署者,該連署案無效,並水桶一年。共犯亦適用。 -- 本文轉知板主 kirbycopy、罷免人 hateOnas。 -- 疏影橫斜,暗香浮動,低酌淺唱月明中。 休去,休去, 驚起一枕奇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38.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632072623.A.455.htmlskyjazz:轉錄至看板 CFP 09/21 00:23
文章代碼(AID): #1XHtElHL (L_Life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