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linmarkyu 申訴 Drbigbird 案

看板L_LifePlan作者 (GM)時間7年前 (2017/03/22 13: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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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D0049 【裁判日期】 民106.3.22 【裁判案由】 linmarkyu 申訴 Examination 板主 Drbigbird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 linmarkyu 不服板主 Drbigbird 水桶及退文 處分。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一、維持板主 Drbigbird 退文處置。 二、請板主 Drbigbird 於三日內另發公告撤銷使用者 linmarkyu 水桶處分 。 三、建議板主 Drbigbird 對相似情況遭水桶處分之使用者,重新審視案件。 四、板主 Drbigbird 制訂新板規,應另發公告。板規罰則變動大,建議開放 板友參與討論。 ─────────────────────────────────────── 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OpYG8Q6 辦理。 二、援引 Examination 板規: (2017/03/22 版本) 五、文章、簽名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文,推噓文者禁言 360日: a.與板旨無關之宣傳。與板旨輕度有關之宣傳亦同。 b.不論真偽,未經同意公布本站使用者之個人資料。但該使用者曾於本站自行公布者 不在此限。 c.未經同意,公布與他人間之水球或信件內容。 d.使用一個以上注音符號代替文字或充斥難以辨明意義之亂碼或特殊符號。 e.徵求物品、交易或為交易之要約。違反本項規定加重永久禁言處分。 三、引述違規內容: 作者: linmarkyu (飛影)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補習] 徵求補習金卡(代PO) 時間: Sat Mar 18 18:15:41 2017 最近想報名O光 但因為補習費金額龐大 有些負擔 想問是否住桃園的人 可以借金卡? 若是有版友願意 以一杯星巴客做為答謝! 感恩!謝謝! PS:此徵求為代PO    若有願意借金卡的版友 我會告知我朋友並給予朋友的手機 做為聯絡! 四、檢視使用者 linmarkyu 的文章,確實已違反 Examination 國考板的 板規 五、e. 徵求物品,依現行板規,退文並永久禁言處分。使用者 linmarkyu 陳述,板務處分過重,請求減輕水桶處分。 群組尊重板主制訂板規的權責,對於看板重大違規的認定。 查板規公告,板主 Drbigbird 自 2017/02/06 公告板規,多次修改 板規,均未另發公告。於標題告知修訂為 2017.03.10 版本,修文補述 「修改板規五 e」。 【Magical Index: 編輯歷史】 [公告] 看板使用規範(2017.03.10) 請注意本系統不會永久保留所有的編輯歷史。 版本: [目前版本] 時間: 03/10/2017 23:43:34 Fri 版本: #000000008 時間: 03/10/2017 23:43:34 Fri 版本: #000000007 時間: 03/10/2017 23:42:26 Fri 版本: #000000006 時間: 03/10/2017 23:40:36 Fri 版本: #000000005 時間: 03/10/2017 23:39:30 Fri 版本: #000000004 時間: 02/09/2017 19:32:50 Thu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02/09/2017 19:32:31 Thu 版本: #000000002 時間: 02/06/2017 19:55:58 Mon ●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02/06/2017 19:55:03 Mon 板規 (2017/0310 23:39:30 版本) 五、文章、簽名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文,推噓文者禁言 30日: e.徵求物品、交易或為交易之要約。 板規 (2017/0310 23:40:36 版本) 五、文章、簽名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文永久禁言,推噓文者禁言 360日: e.徵求物品、交易或為交易之要約。 板規 (2017/0310 23:43:34 版本) 五、文章、簽名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文,推噓文者禁言 360日: e.徵求物品、交易或為交易之要約。違反本項規定加重永久禁言處分。 五、看板不只屬於板主一個人,非板主認為某些違規行為屬重大違規,即隨時 編修板規。板規修訂過程,從「五、退文 → 五、退文且永久禁言 → 五、e. 退文並永久禁言」同條板規罰責,「無水桶 → 永久禁言」。短短 不到五分鐘的時間,板規變動幅度之大,恐讓板友無從適應新板規。亦會 讓板友質疑板主制訂新板規過程草率,始一再編修。 群組認為,板規修訂應另發公告,再予以修訂。若板規變動影響板友重大 權益,亦建議與板友多加溝通。 此次違規案,裁定適用原板規「退文處分」,撤銷水桶處分裁定。請板主 Drbigbird 於三日內另發撤銷水桶處分公告。 建議板主 Drbigbird 對於相似情況之案件,重新審視案件,判定是否適用 原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63.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490160630.A.5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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