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暫停停止處分

看板L_LifePlan作者 (0+9+1+9+2+7+1+1+8+1)時間9年前 (2015/07/29 01:29),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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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停權處分暫停 1.暫時停權的使用者(水桶),若至組務提出申訴程序,暫時停權處分暫停,  至判決確定,視判決繼續水桶或撤銷。 2.暫時停權處分暫停,若再次違反板規,視為累犯鬧板,送水桶和劣退。 3.暫時停權處分暫停應主動轉寄申訴文至板主信箱申請,板主不得拒絕。 這是根據上述文章轉貼的 以第一點來說 請問群組長這個不應該是每個版應該施行的板規嗎? 之前也有站內信告知 申訴判決時間可長可短,尤其若是板主不願回應用拖字訣 假設若判決申訴人有理 但是也剛好過水桶30日期間 那只能啞巴吃黃蓮? 試問我的申訴案件狀況呢? 如何公正公平這應該是組務要去思考的 我是覺得應該不用提到其他法律的事情,就算被白關也有其補償措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81.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438104575.A.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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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板的板規非作為全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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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指它版的板規問題而已,而是既然給予板主水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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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被水桶者則有申訴的機會,假設被水桶者認為無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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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逕而提出申訴,這時板主執行板規是否公平公正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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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個問號? 假設最後組務判決申訴人有理,那麼被水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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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權力在判決尚未出來時是被限縮(停止)的,這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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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jxl_O3 (L_Life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