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檢舉MrE公然抹黑 #1IMdA9De (Insurance) [ptt.cc] Re: [心得]小

看板L_LifePlan作者 (保險的小朱)時間9年前 (2014/09/04 18:06),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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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materatha 信箱] 作者: Leepofeng (螢火蟲) 標題: Re: 檢舉MrE公然抹黑 #1IMdA9De (Insurance) [ptt.cc] Re: [心得]小 時間: Mon Oct 14 07:42:57 2013 依照您提供的資料,mre不是有相同IP的舉證了? 跟你相同IP卻有不同ID而且都是保險板友這種巧合 你應該舉證的是其他ID跟你真的是不同的人 當然,我想mre也應該有說明的機會,我會在版上請mre說明 ※ 引述《amateratha (南山的小朱)》之銘言: : ※ 引述《Leepofeng (螢火蟲)》之銘言: : : 依照您提供的資料,說明了相同IP的使用者無法證明是分身 : : 但是也沒有任何證據支持不是分身,以往查驗分身只能看IP而已 : : 所以如果您能舉證,我會依照版規水桶 : 所以你的意思是, : 即便MrE根本不能舉證那是別人的分身(在法院調查後), : 他仍可公然宣稱別人有開分身攻擊他? : 沒根據的宣稱就已經是抹黑了,你還要我舉證什麼? : 雖然我覺得你第三句講得很好笑,你先說來聽看看你還要我舉證什麼, : 我考慮是不是要照辦,還是21號看你是不是要用這個藉口去跟檢察官辯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57.13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materatha (1.169.214.194), 09/04/2014 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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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版主對法院證據裝死,反倒要求本人拿出證據證明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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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不是我用的,一個人要怎麼證明一個他沒用過的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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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他用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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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Insurance版,除了MrE之外從來沒人有『可以出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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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的特權,L版主每一次水桶人從來不問對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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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不叫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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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E: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9/11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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