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附11] 不服 examination MJdavid 不水桶分身

看板L_LifePlan作者 (亂板實習小組長)時間10年前 (2013/08/20 14: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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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kabcd 信箱]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標題: Re: [公告] 違規檢舉及其他板務建議區 時間: Tue Aug 20 12:50:29 2013 ※ 引述《MJdavid (我剛出社會)》之銘言: : ※ 引述《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之銘言: : : 國考板之前有板主利用分身引戰 亂版 : : ┌─────────────────────────────────────┐ : : │ 文章代碼(AID): #1CLbHwzj (L_LifePlan) [ptt.cc] [判決] 使用者hateOnas檢舉 │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Plan/M.1280726138.A.F6D.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259 Ptt幣 │ : : └─────────────────────────────────────┘ : : ● 45 ! 8/02 QQGirl □ [判決] 使用者hateOnas檢舉Examniation板板主案 : : 所以我認為應該不可以讓分身規避處理 : : 站規已經有說板主可以用 : : 板主不用我不服 我認為這是漏洞 : : 再說一次 請板主水桶 : 這沒問題吧 你檢舉的是「板主」分身 : 很明顯的 是組務板針對板主的裁決 : 小組長覺得情況適用 (「得」直接以使用者為適用對象) : 那就適用處分板主 : 如果站規是「應」直接以使用者為適用對象 : 而算就國考板板規不處分未違規id : 也不可以選擇不用適用 同時要修訂板規以符站規規範 我是認為 得 是板主可以選擇沒錯 但是 我身為板友 對於板主選擇不水桶 不服 被水桶就是使用者被水桶 還可以用分身發言是非常好笑的 請板主水桶 不然可以讓我申訴 讓大家不跳針嗎 -- 來了~ Q 學長學長! 你流鼻血了 surprise..... ˊ 叮咚~ S 看免錢喔~ 親愛的 W 鴿 鴿 ◢◤(( 你回家了 E ◎ ◎ == = ☆ ☆ b (脫掉) E | | )) 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5.21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kabcd (114.45.25.219), 時間: 08/20/2013 1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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