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証據附件g

看板L_LifePlan作者 (我剛出社會)時間13年前 (2012/11/18 19: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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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Jdavid 信箱]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標題: Re: 為什麼jaykle沒被警告? 時間: Wed Nov 14 14:15:02 2012 ※ 引述《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之銘言: : ※ 引述《MJdavid (我剛出社會)》之銘言: : : 那你就不要把言論挑釁放在標題 : : <NFDM>自創標題&言論挑釁,依板規5-2警告 : : 哇 你還改成 : : <NFDM>自創標題&多篇轉文,依板規5-2警告 : "多篇轉文"本來就是板友檢舉理由之一,因為標題容不下才去掉 : : 浮動仲裁理由 真是不簡單 : : 另外 依你的新板規 : : 3.誹謗、侮辱、嘲諷特定人士,與發表不雅或其他顯然不當之言論者,初犯 : : 警告並得水桶 7天,再犯水桶 1個月。違規情節重大者,得予以劣退。 : : 他們兩個應該是犯這一條 : : 請做出更正仲裁 : 如果要用這條也可以,但從此之後國考板將永無寧日 : 因為永遠水桶不完 : 若情況惡化,才會考慮放寬懲處標準,以維國考板正面討論風氣 他們兩個推文來來回回互相嘲諷 其他閱讀者都知道在講誰了 還不用這條?那要板主幹嘛? 怕永無寧日就先別訂定這一條 日後再說 你真的是做法自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254.6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Jdavid (118.233.254.62), 時間: 11/18/2012 19: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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