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pognini判別能力不足 無視使用者提醒
一.申訴人ID:MJdavid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板主:pognini
(b)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完成,最後申訴人之溝通信寄信予板主
超過3天(72小時)板主仍未有回應。
(本板不接受未與板主溝通之申訴,若無經此程序將拒絕申訴。)
三.此申訴之判決︰(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a)該判決文章編號:該文章已被原作者刪除,附備分文章於証據附件一。
(b)判決內容:請洽政見九,此類有益板友的文章開放七天後自刪,何況研究主題
與國考相關,更無禁止之理。附溝通信件於証據附件二。
四.不服理由︰
1.依國考板現行臨時板規,國考板未禁止商業行為於板面,但板主另行公告
(附轉錄文章附於証據附件三)稱:「國考板嚴禁商業性文章存在,相關規
定會再公佈。」,但未公告相關規定卻未見處理該篇文章,放任其留於板
面,明顯失職。
2.經申訴人搜尋查得相關新聞,有給性質座談會聯絡人有抽成營利,轉至板
主信箱告知該情形,(附備分信件於証據附件四)板主卻無任何回應及處理
有圖利他人之虞。
3.經申訴人由google搜尋面頁使用該文作者 id、PTT為關鍵字搜尋推測,該
文章作者應為常業人力資源相關工作,顯為違反板主公告之不確定法律概
念之宗旨。附搜尋結果於下。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五.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不服理由第3點之証據:( http://tinyurl.com/cdqullz ),其他相關証據隨
後轉錄至組務板面。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
若有相關法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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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254.62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4.62 (11/07 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