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pognini管板標準不一

看板L_LifePlan作者 (我剛出社會)時間13年前 (2012/11/06 08: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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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MJdavid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板主:pognini (b)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完成 (本板不接受未與板主溝通之申訴,若無經此程序將拒絕申訴。) 三.此申訴之判決︰(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a)該判決文章編號:板主未於板上做出判決,僅以私信型式告知本 申訴人,信件隨後附上 (b)判決內容:未違規 四.不服理由︰ 1.由#1GaxgUdN (L_LifePlan)可知板主雖有另立新板規,而新板規 未公布,舊板規未廢止或修正。照理,板主僅依現行板規處理。 2.該文章#1GZWw-B9 (Examination)內容以「砲灰」、「明明是砲灰 等級」羞辱已進入文章所指公司之特定範圍人,該言論構成板規所 定之:「謾罵、挑釁、引戰者」,板主卻回覆:「作者引用很多事 例,故 未達挑釁標準」(信件之後附上)。 3.再次寄信告知指出該篇文章違規處,板主卻回覆:「維持原判,你 可以請教其它板友的意見如果這樣要水桶,妳以前很多發言都要懲 處本案就這樣,請勿再來信」。可見對法之認知不足,若事事要檢 舉人事事問其他板友意思,那板主仲裁作為實為堪慮,處處為民意 所擺佈。 4.又依#1GZbqHBI (Examination)板友所提供之訊息(見該篇文章於附 件),可見#1GaxgUdN (L_LifePlan)(被檢舉文章) 流於個人情緒, 因而有謾罵、挑釁、引戰者之嫌。板主卻仍不為處理。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五.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轉錄信件及備分至申訴人信箱之文章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 若有相關法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254.62
文章代碼(AID): #1Gc5s5IZ (L_Life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