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檢舉] Part-Time 版主怠職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依詢問上級意見,回應如下. 1.針對板主個人管理風格部份:. 板主詢問相關單位時間過長,至使用者不能接受. 板主不比照八卦版一樣整理出正反意見、拔草觀風向等行為. 本項為板主個人管理風格,如使用者有意見,應於板面討論、建議. 小組不受理. 2.在標題上的 "明顯違法" 的部份. 依上管意見,應比照
(還有203個字)
內容預覽:
1. 諮詢主管機關的時間有需要等兩個星期, 我個人表示懷疑.. 或者. 等待主管機的函文來往或者. 需要兩個星期.. 以我個人的經驗是不用. 不管是勞工局. 勞動部 ( 現今勞委會 ).. 回信應該用不了兩個星期.. 電話諮詢的結果告知要公布. 如果以事先告知官員承辦人員的方式.. 兩個星期是不能說
(還有1457個字)
內容預覽:
分兩部分回應. 1.SG SB PG PB等用詞經詢問三個單位(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勞動局). 得到的結果大致一樣,上述用詞被視為一種職業稱謂. 也就是 男/女性展示人員,其中boy/girl並不代表年齡限制而只有性別限制. 只要徵才文中同時徵求所有性別的展示人員就沒有違反就服法的問題. 另外台北
(還有258個字)
內容預覽:
檢舉人: kkoowwee1102. 被檢舉人: korsg/poloyabi. 看板板名: Part-Time. 檢舉類別: 1. 1.板務檢舉(檢舉板主失職)-需檢附溝通文件. 2.組務檢舉(檢舉使用者、板主違反組規)-組務主動查察. 檢舉訴求: 對於勞基法. 就服法違法內容與勞基法修改完全無感
(還有573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