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檢舉] toberich 版版主版規執行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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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時間12年前 (2013/09/21 00: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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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那是全新的案子吧,即使內容一樣,檢舉的對象不同就是不同的案子,. 再說組務根本也沒要求板主必須詳盡回覆些什麼信件內容,. 只要把不受理原因簡單列出來就能成為一份既簡單又完整的回信,. 我只能說作為管理者就是有這種義務在,. 組務作為板主之標竿,同樣也沒忽視過任何人的檢舉、申訴。. 如果是同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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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inos (守護神)時間12年前 (2013/09/21 00: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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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使就申訴人所訴四個問號,小組長你不覺得這個問題已經兩週多以前就討論. 過了嗎?例如 #1I9WBJ7B (L_LifeJob) 第3/5頁處,且這部份根據你之前的判. 決已經確認過的,為什麼要讓版主的時間浪費在這種同一使用者對同一理由不. 斷重複?. 2.但是所寫出來的組務板板規看不出有包含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時間12年前 (2013/09/21 00: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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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提出檢舉,本身不就是對於板主的判斷有疑問,而採取的提醒行為嗎?. 再者,使用者寫信檢舉,板主認為不受理故不予理會,. 待檢舉人前至組務板檢舉後,板主方則以檢舉人未先行溝通為由要求將其水桶,. 這種惡性循環,簡直跟挖洞給檢舉人跳沒兩樣,. 最後,組內原本就有規定若板主於 72 小時內未回應檢舉(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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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inos (守護神)時間12年前 (2013/09/20 23: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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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組務板板規所述為「使用者之疑問」,並無提到不予受理之檢舉,該申訴人. 未提出任何疑問,為做任何溝通,至於「並無檢舉、申訴或發問的差別,只. 要是來自使用者之信件,都需回信」是小組長今日才提到的,所以小組長打. 算隨意解釋組務板板規未提及部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時間12年前 (2013/09/20 23: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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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當板主群認定「檢舉人已知不受理之理由」時,. 便能跳過組規規定之程序,決定不理會檢舉人所寄出之信件,就是了?. hala932 一案,檢舉人認為自身受到名譽上之詆毀,. 姑且不論成立與否,板主群未予以回應是事實,. 而組規規定應至少回信一次也是事實,. 這跟板主群要不要受理該案有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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