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Teacher版主yukiss疏於處理板務

看板L_LifeJob作者 (骷髏)時間5年前 (2019/05/04 16:49), 5年前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檢舉人:totenkopf001 被檢舉人:yukiss 看板板名:Teacher 檢舉類別:1.板務檢舉(檢舉板主失職)-需檢附溝通文件      2.組務檢舉(檢舉使用者、板主違反組規)-組務主動查察 檢舉訴求:版主yukiss疏於處理板務 檢舉內容: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Teacher 板中常有違反板規的爭議文章 但是版主yukiss屢次不行處裡 檢舉很多信也有如石沉大海不予回復 希望能重新選舉板主 並且拔除不適任之版主yukis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24.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556959791.A.404.html

05/06 00:20, 5年前 , 1F
麻煩附上相關證據信件,否則不予受理
05/06 00:20, 1F

05/06 10:18, 5年前 , 2F
所以我要負溝通信件? 包括他不處理跟回復才算證據?
05/06 10:18, 2F

05/06 10:19, 5年前 , 3F
那想請問 多久才算不回復或者 不處理?
05/06 10:19, 3F

05/06 10:48, 5年前 , 4F
使用者寄信給版主,72小時後,板主若無回應即視為己溝通
05/06 10:48, 4F

05/06 10:49, 5年前 , 5F
使用者寄信給版主,72小時後,板主若無回應即視為己溝通
05/06 10:49, 5F

05/06 10:49, 5年前 , 6F
雙方溝通後,版主36小時應作出改判或駁回之決定。
05/06 10:49, 6F

05/06 13:10, 5年前 , 7F
請問 那我要重發一篇嗎? 還是過幾天再補上?
05/06 13:10, 7F

05/07 22:59, 5年前 , 8F
你現在不能拿出你和板主溝通過的佐證,就先桶180天
05/07 22:59, 8F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髏) 標題 Teacher版許多違規 煩請處理 時間 Mon May 6 10:21:39 2019 ─────────────────────────────────────── 教師版近日流入許多不相關文章 煩請版主處理 title 好噁心 相關系列文 zkow □ [新聞] 正妹議員電爆韓國瑜!幾歲教別拍性愛光碟 該作者發無意義政治新聞 ------ 這樣算? ※ 編輯: totenkopf001 (163.20.242.61), 05/08/2019 08:35:25
文章代碼(AID): #1SpL8lG4 (L_Life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