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kkoowwee1102 水桶4個月

看板L_LifeJob作者 (kkoowwee1102)時間8年前 (2017/03/20 14:03),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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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koowwee1102 信箱]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公告] kkoowwee1102 水桶3個月 時間: Sun Mar 19 02:04:32 2017 如有對版規.法規等建議疑問.可用 [建議] [疑問] 類別 [版務] 類別為本版版主或公務帳號使用 另判定於文章內有挑釁,污辱國家元首之情勢,以遠離所要建議之情事 1.判定違反類別與類別回文,各判水桶1個月,共3個月 (草案開放討論則不計算不罰) 2.文章內挑釁.污辱之不當行為,判水桶1個月 綜合以上2點 總計水桶4個月,並記警告乙次  原文刪除 相關證據與引用版規罰則如下 1332 3/16 kkoowwee1102 □ [板務] 開始鬧笑話了 1333 3/16 kkoowwee1102 R: [板務] 板務宣導 ( 2017/03/15) 1335 m 3/18 kkoowwee1102 □ [板務] 請版主勿任意判定有無違法 第十五條 對本板板務、板規之疑問,得以疑問類別發文。 對本板板務、板規之建議,得以建議類別發文。 板務類別為本板板主及本板公務帳號專用。 第十七條 板務文章,除特別宣告外,一般使用者不得推文或回文。 第二十三 違反第二條、第四條第二項、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處兩週水桶。 違反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五條第三項第十七條,處一個月水桶。 同時違反多條規定者,得個別計算並加總日數後水桶,再犯者亦同。 第二十四 文章、回文及推文(推文、噓文及加註皆屬之)禁止挑釁、謾罵、侮辱、筆戰 等不當行為,違者發起人水桶一個月、參與者水桶兩週。 -------------- 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板務] 開始鬧笑話了 時間 Thu Mar 16 02:07:59 2017 ─────────────────────────────────────── 基本工時. 延長工時. 變形工時. 各有其定義與原則. 以勞動部函 103 年 11 月 5 日回覆臺南巿政府 勞條 3 字第 1030028096 號 "部份工時勞工延時工資計算疑義乙案" 結論 "部份工時勞工無得適用前開彈性工時規定" 唉. 看不懂公文應該趕快去補修應用文學分. 不然趕快去買本應用文教科書 來抱一下佛腳. 另. 全國法規資料庫裏的某個法規是未修正的. 只會貼鏈結. 複製貼上. 小學生都會. 裏面的法條都沒仔細去讀就貼了. 唉. 繼續鬧笑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1.218.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BM/M.1489601282.A.36B.html

03/16 13:16,
發心情文左轉黑特板
03/16 13:16

03/16 13:17,
這句話是以個人非板務身分回應
03/16 13:17
呵呵. 就只敢在自己淫威的地盤自己安慰. 對於板上使用者的疑問裝成沒看到. 總統府裏那個女人也是一樣. 以下這段文字. 看不懂公文的應該也看不懂. 請自行跳過. ( 晉惠 ) 帝又嘗在華林園,聞蝦蟆聲,謂左右曰:「此鳴者為官乎,私乎?」 或對曰:「在官地為官,在私地為私。」 及天下荒亂,百姓餓死,帝曰:「何不食肉麋?」 -- 永遠以受雇者的立場優先 個人出資發予P幣鼓勵大家分享或舉報之心得文章 上面這兩行字真的超級諷刺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8.171.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BM/M.1489860275.A.C79.html ※ 編輯: psl7634 (61.58.171.100), 03/19/2017 02:05:46 ※ 編輯: psl7634 (61.58.171.100), 03/19/2017 02:07:0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koowwee1102 (202.226.221.9), 03/20/2017 14:03:53
文章代碼(AID): #1Opt3ARY (L_Life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