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part-time板板主 ra065311(板主回信)

看板L_LifeJob作者 (蕭雲)時間9年前 (2016/08/31 15: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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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a065311 信箱] 作者: ra065311 (蕭雲) 標題: Re: 幫忙刪格式錯誤文 時間: Tue Aug 30 23:32:50 2016 ※ 引述《kelly1101 (kelly)》之銘言: : 版主 我那是第一次 由於想說你也沒發現 我以為可以 所以是後來 請你刪文 : 卻變水桶! 不好意思,是您一開始沒發現,那自行自首 也不對。由於手機版確實無法看 : 清規則,煩請給機會,謝謝 行為之處分,以行為發生時有相關規定為限。 使用者不得主張不知規定而要求減輕或免除處分。 本板公告修訂該項規定為 2016/08/24 23:01:14 實際修訂板規為 2016/08/24 23:04:45 皆遠早於您發文之日。 本案維持原裁定,如不服處分,得表明原由並檢附相關證據,至 L_LifeJob 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0.3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a065311 (59.127.60.36), 08/31/2016 15: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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