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問版主,以版規處罰特定版友是否要以其他版友意見為依據
※ [本文轉錄自 pttworld 信箱]
作者: TonyQ (心存善念盡力而為)
標題: Re: 請問版主,以版規處罰特定版友是否要以其他版友意見為依據
時間: Fri Apr 17 14:57:58 2015
※ 引述《pttworld (批踢踢世界)》之銘言:
: 文章代碼:#1LBJsQMU
: 這封信件我善盡告知義務,對於這篇文的TonyQ推文將會進行第二波申訴。
: 理由:
: 版主行使版規處罰版友還和其他版友討論用那一條處罰,
: 明顯已不再具備勝任Soft_Job版版主的資格。
: 曾有人問你,TonyQ這個ID出現在Soft_Job版是版主還是版眾?
: 你的回答始終沒有確切答案。
: 如今這篇文的推文已經是明顯證據證明你無法以版主身分自居,
: 對於行使那一條版規處罰還要徵詢其他版友意見。
: 什麼是"如果版規9不夠用,請來信"?
: 版規被訂定是用來維持版面秩序還是以處罰版友為目的而規定。
: 現在的你已明顯分不清你是Soft_Job版主還是版眾TonyQ。
: 我可以很清楚的告訴你,當你接觸Soft_Job版公眾事務,你就必須是版主。
: 其他時候你可以選擇當版眾或沒事亮出你Soft_Job版主的名片。
: 水桶事件之後,或同時,會有此篇文論述之申訴,
: 無庸置疑,你已失職。
該篇文章在討論的是特定違規事項的處分規範,
一般再討論一個規範的東西會有兩個層面的討論,
一個是此一事項是否該規範,若是,這個規範要規範到什麼程度。
對於所謂手動置底這個事件,既然已在既有版規有所規範,
提出是否還需要設立新的版規的疑問,自然就是一個針對版規的討論。
別的看板我不知道,但敝版根據 ptt 版務看板自治的精神,
我們將設立規範的自由一定程度的開放給版友自決,
以這個例子來講,手動置底這個問題是我認為這個問題違規,
而且可以以版規九處分,如果有我沒有處分到的,
可能是我的疏失,可以來信提醒我進行版務應盡的管理義務。
這個討論中並沒有「要選擇哪一條版規處罰」的問題,
而是這個現象是否違規,違反哪條規定的問題。
另外我原句是
「 TonyQ: 我認為版規9 就可以用了,有類似現象可以來信說明。」
另一句是
「 TonyQ:如果覺得版規9 不夠用,還是可以繼續發起。這就請發起人表
示意見。」
你直接濃縮成「如果版規9不夠用,請來信」坦白說是完全的張冠李戴。
前句是歡迎版友檢舉違規行為以利版務處置,
後者是如果覺得有需要修訂版規,
可以依據版規所訂立之看板投票發起辦法,
繼續發起看板投票進行版規修訂。
而你所舉的「如果版規9不夠用,請來信」則完全非我原意,
亦不知何為其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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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pttworld (111.248.164.123), 04/17/2015 2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