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證據 - 6

看板L_LifeJob作者 (nessun-dorma)時間10年前 (2013/10/21 23: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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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oca 信箱] 作者: oca (nessun-dorma) 標題: Re: [檢舉] lion21 違反版規 時間: Mon Oct 14 21:27:27 2013 ※ 引述《AMYHUANG (原來如此)》之銘言: : 第十條的第三項B款 : 3.檢舉或申訴的規定 : b.申訴方式 : 1.任何板務及水桶問題請禮貌來信,否則送交Violation處理 1. 所以啦,版規完全沒有寫說 "假如版務問題不夠禮貌的話可以不受理" 對吧! 2. 我也不認為我的檢舉信有任何不禮貌,我對版主你的反應完全無法理解。 3. 你真的覺得我沒禮貌請拿這些證據直接告上 violation,不用在信裡講那麼多 上次的檢舉信你提到騷擾,這次的檢舉信你又提這個,動不動就扯 violation 你要不要將這東西移交 violation 是你的自由。 我只在乎你有沒有好好處理版務與執行版規。 : 你可以寫清楚原因 : 但是不用寫出判決的天數 : 令我覺得你在下指導棋 你那一條版規清清楚楚就寫著這個罰則,我只是照著重覆說一次而已。 到底哪來的指導棋可言? 難道是你版規規定一個月,然後我認為他情節重大應該特別桶六個月嗎? 我只是把你版規的內容寫一遍出來而已,到底指導在哪裡? : 還有 : 請你信件看清楚再回覆 : 我是寫下次~將不受理 : 你的回信十分不客氣 : 請你注意 到底要注意些什麼?我一直不覺得我的信有很不客氣 頂多只能說我的檢舉信沒有言必稱版主大大,或是每句話開頭都加請如此而已。 你版規有規定一定要整封信都寫著請謝謝對不起才受理嗎? 8-j 就是規定要桶 6 個月,你都已經裁定他違反 8-j 了。 麻煩請快桶 + 劣退,我只在乎這個結果。謝謝。 : ※ 引述《oca (nessun-dorma)》之銘言: : : 哪一條?什麼規定? : : 不寫等等又說我沒講原因,你版規可是有規定要寫清楚檢舉的原因的。 : : 我就是寫出我認為違規的地方。 : : 要不是你版規這樣定,我大可以寫信說 "他違規了,我要檢舉他。" 就好。 : : 不受理檢舉可以這樣用的嗎? : : 假如你不想受理沒差阿,我一切都是照流程走。 : : 規定程序與時間走完之後我會走下一個該進行的步驟。就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9.166.22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ca (114.36.228.101), 時間: 10/21/2013 23: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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