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證據 - 5

看板L_LifeJob作者 (nessun-dorma)時間10年前 (2013/10/21 23: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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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oca 信箱] 作者: AMYHUANG (原來如此) 標題: Re: [檢舉] lion21 違反版規 時間: Mon Oct 14 20:24:43 2013 第十條的第三項B款 3.檢舉或申訴的規定 b.申訴方式 1.任何板務及水桶問題請禮貌來信,否則送交Violation處理 你可以寫清楚原因 但是不用寫出判決的天數 令我覺得你在下指導棋 還有 請你信件看清楚再回覆 我是寫下次~將不受理 你的回信十分不客氣 請你注意 ※ 引述《oca (nessun-dorma)》之銘言: : ※ 引述《AMYHUANG (原來如此)》之銘言: : : 已收到 : : 會盡快判決 : : 請注意本版檢舉規定 : 哪一條?什麼規定? : : 下次再寫上應 : : 如何判決 : : 將視為對版主下指導棋 : : 將不受理檢舉 : 不寫等等又說我沒講原因,你版規可是有規定要寫清楚檢舉的原因的。 : 我就是寫出我認為違規的地方。 : 要不是你版規這樣定,我大可以寫信說 "他違規了,我要檢舉他。" 就好。 : 不受理檢舉可以這樣用的嗎? : 假如你不想受理沒差阿,我一切都是照流程走。 : 規定程序與時間走完之後我會走下一個該進行的步驟。就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26.12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ca (114.36.228.101), 時間: 10/21/2013 23: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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